7月20日,佛山市招生办公室公布2025年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学校录取标准。
第一层次:
市一中面向全市招生的名额分配不低于录取最低资格要求643分,未完成计划转入后续层次招生。
第二层次:
10所高中学校面向区内招生的名额分配不低于录取最低资格要求643分,未完成计划转入后续层次招生。
第三层次:
市一中等11所学校普通生(含剩余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不低于录取最低资格要求643分,并按学校招生计划1:1比例确定投档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控制分数线下以5分为一段依次降分投档,剩余计划转入后续层次招生。
第四层次:
面向全市和区内招生的普通高中普通生和民办学校公费生,按学校招生计划1:1比例确定投档控制分数线(不含艺术生),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控制分数线下以5分为一段依次降分投档,直到该学校招生计划完成为止。
文 | 记者 李婷婷
图 |佛山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