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想要稳赚不赔,公司却另有打算,类优先股咋玩?

一家公司想让股东多赚钱,却又不想让他们管太多事,这咋办?在珠海,有限公司想出了一个“类优先股”的招儿,简单说,就是通过合同或公司章程,给某些股东特殊的赚钱权利,比如先分钱、先拿清算的财产,但不让他们随便插手公司决策。这招听着新鲜,但真能行吗?咱今天就来聊聊这事儿,掰开了说说它咋操作,咋合法,还能给公司带来啥好处。

先说说这“类优先股”是啥。国内法律里,优先股是给上市公司或某些大公司用的,有限公司压根没这资格。优先股的股东能先分红、先拿清算的钱,但投票权少得可怜。有限公司想学这套,就得靠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变着法儿实现差不多的效果。比如,股东们可以一起商量,同意让某个股东先拿分红,或者清算时先分财产。这种方法不叫优先股,但效果差不多,所以叫“类优先股”。

为啥有限公司想搞这个?原因挺简单。很多投资人想投钱,但又怕风险。他们希望钱投进去,能稳稳当当赚点回报,不想跟其他股东挤在一块儿抢利润。还有些老板想引来大佬投资,但又怕新股东管得太多,乱了自己的计划。类优先股就成了个好办法,既能让投资人安心,又能让老板稳住控制权。数据上,2023年珠海新增注册公司超5万家,不少公司都想通过这种灵活的招儿吸引投资。

这事儿合法吗?答案是,能合法,但得小心。《公司法》说了,股东分红、认购新股这些事儿,可以由全体股东自己商量着定。只要大家一致同意,写进公司章程或协议里,法律就认。比如,股东们可以约定,某人每年按投资额的8%先拿分红,其他人再分剩下的。清算时,也可以让某股东先拿回本金加利息,再轮到其他人。这种约定不违法,但得保证不坑其他股东或公司的债主。

咋操作这事儿?第一步,股东们得坐下来好好谈。投资人得说清楚想要啥,比如先分红的比例、是不是要累积分红、表决权要不要限制。其他股东也得同意,不然没法往下走。谈好了,得找个专业律师看看这约定有没有法律漏洞。比如,不能写“不管公司赚不赚钱都得分红”,这会违反法律,条款可能作废。珠海的京师律所就干过不少这类活儿,帮公司把条款写得明明白白。

第二步,写协议或改公司章程。协议是股东私下签的,章程是公开的,选哪个看情况。协议里得写清楚谁拿优先分红,分多少,啥时候分,还得说好违约咋办,比如不给分红就得赔钱。章程改起来更麻烦,得全体股东签字,还得去工商局备案。珠海的工商局对这类条款审查挺严,写的时候得避免用“优先股”这种词,改成“特定股东的特别权利”更保险。

第三步,开股东会,正式通过决议。股东会得提前15天通知大家,会上得把条款念清楚,让每个人都签字确认。决议跟协议或章程得一模一样,不能有差错。会后,拿着决议、章程修正案和营业执照,去工商局备案。备案前最好先跟工商局聊聊,问清楚他们对这类条款有啥要求,免得白跑一趟。

操作完了,还得防风险。最大的风险是条款被判无效。比如,某股东偷偷改章程,只让自己拿优先分红,其他股东没同意,这条款肯定作废。还有,公司得保证不坑债主,分红只能用赚来的利润,不能动本金。珠海有家公司就因为没留够利润分红,被债主告了,最后条款被取消。所以,公司得每年审计财务,留好证据,证明分红没问题。

还有个麻烦是股东吵架。如果条款写得不清楚,比如“优先分多少没说定”,股东可能打官司。解决办法是把条款写得巨细无遗,比如“优先分可分配利润的60%”,别用“大部分”这种模糊词。还可以约定,吵架了去哪儿仲裁,比如珠海仲裁委员会,省得拖太久。

类优先股的好处挺多。对投资人来说,回报更稳,风险更低。对公司来说,能吸引更多资金,还能让老板牢牢抓着控制权。2024年,珠海的创业公司靠这类灵活的招儿,吸引了超10亿元的投资,不少公司因此做大做强。比如,某科技公司通过类优先股,拉来了一家大基金的投资,基金拿了优先分红,但不插手公司管理,公司发展得顺风顺水。

当然,这事儿也有争议。有人觉得,类优先股让股东权利不平等,可能会让小股东吃亏。还有人担心,公司为了给优先分红,可能会少投钱搞研发,影响长远发展。这些问题确实存在,但只要股东们谈得公平,条款写得清楚,大部分麻烦都能避免。

最后,这事儿咋看?类优先股不是万能的,但对想快速发展的公司来说,是个好工具。它让投资人和老板各得其所,还能让公司跑得更快。珠海的创业者们,越来越会用这招儿,吸引资金,干大事儿。你觉得这办法咋样?如果是你,会不会也试试这招儿来拉投资?


(财经责编:拓荒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