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网讯:7月7日,宁波能源发布公告,宣布拟与浙江省海洋风电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股份”)、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缆”)共同出资12亿元设立项目公司——浙江宁波浙海风母港装备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负责投资建设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象山基地项目。
根据公告,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2亿元人民币,其中宁波能源认缴注册资本金2.4亿元,占比20%;浙江海风作为控股股东出资8.76亿元,占比73%;日月股份和东方电缆分别出资6000万元和2400万元,占比5%和2%。本次投资不纳入宁波能源合并报表范围。
宁波能源表示,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及业务发展需要,通过布局深远海风电母港项目,可进一步拓展新能源领域业务,发挥与合作伙伴的产业协同效应。 尽管项目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但公司认为长期来看将有助于提升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