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给予投保人等合同约定外利益,太保寿险河南分公司合计被罚19万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7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罚款15万元。时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吴波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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