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华人老板发帖:“哪有老板不拖工资?”网友炸裂

最近新西兰一位中餐厅老板发帖求助,引发网友热议。

帖子的主题是:在新西兰当老板,第一次被员工搞了。

 

老板:“我不懂法,求支招”

以下为帖子内容:

我们公司有三个华人员工只干了差不多两个礼拜。

当时他还没转正,我就没想着打税和签合同。

员工说要给我税号,我就没要,我就跟他说那我之后发现金。

后来他突然不做了,还说要给他打税,不然对他签证有影响。

说觉得公司不安全,没有签合同什么的。

我当时太忙也没管,想着等他找我我再付,我说给他现金也被明确拒绝。

我说现在就给你打税结果让我补合同,我无法给他们补合同。

工资就这样一直拖了三个月,三个人工资一共五千多刀。

后来他过了几个月突然找我说要工资,而且还找了个什么advocate(员工维权代表)给我发信,说要去ERA(新西兰雇佣关系仲裁机构)起诉我,还说我非法解雇、精神伤害、 构成剥削、拖欠工资、要赔上万,我吓了一跳。

他说我没签合同、没打税、拖欠工资是犯法的。

我真不知道这边这么麻烦,说我到era稳输,想要我给他们一笔钱和解。

现在生意那么难做,哪个老板不拖点工资,而且时间也不长,刚开始拖了一个月。

他们开始问我要工资,我说给现金他们不愿意。

他们不同意导致又拖欠两个月。

工资又不是不给发。

ERA说我要赔精神损失费,我只是个小老板,到底要赔多少?

我不懂新西兰法律,想问问这到底是不是犯法了?

有没有补救办法?

 

网友:“准备好钱包吧”

有网友回帖:“不签合同就让工作就是违法,准备好钱包就完了。”

“没两万这个事结束不了。”

还有人为他不拖欠工资当成理所应当的风气,感到无语。

老板在网友问起多少个员工时,回复是“三个员工,干了两个星期合伙搞我”。

感觉是觉得员工故意找茬。

 

刑法:“拖欠工资=犯盗窃罪”

在新西兰,拖欠员工工资,可是大事情。

特别是今年《刑事犯罪(雇主盗窃)修正案》,修正了1961年的《刑法》。

明确指出不支付雇员工资属于盗窃行为。

不发工资=偷员工的工资,所以这位老板可能成了“员工的工资小偷”。

之前的新西兰盗窃罪没有包含雇主盗窃雇员工资的行为,雇员想要追回工资,程序很复杂。

而新的法案设立的新罪行,则特别指明针对故意拖欠员工工资的雇主,这包括在雇佣关系中非法扣留工资、薪金和其他金钱权益。

法案规定,雇主故意不向雇员支付与雇佣相关的任何欠款,属于盗窃行为。

如果雇主是个人,最高处罚是1年监禁、罚款 5.000纽币,或两者并处。

如果雇主是公司,最高处罚为3万纽币。

所以在新西兰做老板,千万不要拖欠员工工资。被拖欠工资的雇员们,也记得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财经责编:拓荒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