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贷款不用还 20余人“触法网”

本文转自:人民公安报

□本报记者 曾芳洲 陈玚 通讯员 舒净净

案件回放▲▲▲

参与贷款诈骗

小李是一名外卖员,因贪慕虚荣,养成了高消费的习惯,但收入无法满足高支出,就想向银行贷款。不久后,小李通过介绍,认识了贷款中介余某等人,余某告诉小李,自己在银行“有关系”,只需要使用任意一张身份证就可以办理贷款,而且贷款办下来后不需要归还本金。

虽然小李觉得存在异常,但是想到自己早已入不敷出,便同意配合余某等人办理贷款。几天后,小李拿着于某提供伪造的房产证、营业执照、结婚证等资料,在银行骗取15万元贷款。小李分得2万元、余某等人分到13万元,小李很快将2万元挥霍一空。不久后,江西省德兴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找到了小李,并以涉嫌贷款诈骗罪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调查,不止小李一人,犯罪嫌疑人余某等人也采取相同手法,先后为20余人申请办理了贷款,非法获利300余万元。

案情分析▲▲▲

侥幸心理要不得

在本案中,先后有20余人被不法贷款中介怂恿,使用伪造材料骗取银行贷款。他们大多为外卖员、服务员等收入不高群体,因各种原因导致自身资金入不敷出。犯罪嫌疑人利用他们的侥幸心理,以“银行有关系,贷款不用还”等话术诱导他们参与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在贷款中介的怂恿下,小李虽然明知证件造假,却仍在金钱的诱惑下铤而走险,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民警支招▲▲▲

增强防范意识

洪伟(江西省德兴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在办理贷款时,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

首先,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审批都有严格流程,任何声称“内部渠道”的中介都不可信。其次,贷款机构会核实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材料,提供任何虚假信息都是违法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被不法分子利用。此外,在办理贷款时一定要牢记:使用真实材料办理贷款不仅是法律要求,更是对个人信用的负责。通过提供真实信息、选择正规渠道、提前准备材料、寻求专业帮助和树立正确观念,才能有效规避风险,顺利取得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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