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配售房公租房保租房?

本文转自:梧州日报

如何区分配售房公租房保租房?

市民可根据各自条件申请优惠住房

本报讯(记者 吴艳虹 通讯员 黄宗栩)近年来,我市全面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惠及不少群众,但仍然有部分群众对这三类住房及申请条件不了解。针对群众疑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作出详细解释。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政府推出的“低价房”,房子户型、价格都有限定,买了只能自住或退回,不能转卖。目前,我市第一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共850套,分布于红安小区、龙安小区,房型主要为两房两厅,销售价格2038元/平方米起。市民应以家庭为单位申购,每个家庭选取1人作为主申请人,主申请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市民可携带相关资料到上述两个小区营销中心进行登记,或微信搜索“梧有家”小程序进行线上登记。

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管理,禁止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市民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后,取得不动产权未满5年的,原则上不得申请回购;5年后确需退出时,向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申请,由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组织从业主手中回购。

公租房是政府低价出租房,租金相当于市场价的60%,特困家庭还能免租金,目前房源分布于平浪、龙平、红岭、旺甫、枣冲、富民等6个小区。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外来务工、新就业等家庭,且在本市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可到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的社区申请。

申请家庭明确公租房保障资格后,市住保中心与保障对象签订租赁补贴协议,当月起就按季发放租赁补贴。但公租房转租转借、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属于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则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限期退回公租房,5年内不可再申请公租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相比于公租房,装修更好、租金稍高,目前,我市面向社会公众出租的保租房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江南片区大户和旺步保租房项目,房源共1193套,租金价格每月不超过15.46元/平方米,项目目前正在装修,预计今年12月面向公众开放出租。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市工作、上学、居住的居民都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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