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举办新就业形态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研讨会

拓荒号:王涛 (开说)

本文转自:劳动午报

本报讯(记者 赵新政)近日,新就业形态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研讨会在京举行。此次会议由北京市律师协会主办,参加会议的工会、法院、仲裁机构、高校学者及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等企业代表,共同探讨了平台经济下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难点与突破路径。

与会专家学者从学术视角剖析了劳动者权益保护在新就业形态下的挑战与对策。当前,因新就业形态领域立法尚存滞后、劳动关系认定尚无统一标准等问题,对平台用工性质存在劳动关系说、劳务关系说和不完全劳动关系说三种观点,进而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要改变这一状况,需立法机关、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协同推进。

有专家认为,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的本质并未改变,只是管理方式从传统的“人盯人”转变为数字化管理,这种技术手段的升级反而强化了用工方对劳动者的实际管理。当前劳动权益保障的核心矛盾在于传统理论框架与新型管理模式的衔接不够,建议在坚持劳动关系基本属性的前提下,通过创新法律手段来适应技术变革,最终实现劳动者权益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平衡。在劳动法典编纂尚未启动的过渡期,可考虑通过单项行政法规或劳动法修订等方式,有效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保权益保障等核心问题。

会议指出,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规模持续扩大,全国已达8400万人。这一群体的权益保障不仅关乎其切身利益,更关涉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当前新就业形态面临劳动关系模糊、社会保障尚不完善等挑战,需平衡新业态活力与劳动者权益保护难题。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已发布相关指导性案例,司法部部署“法律援助安心行动”,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要求加强灵活就业者权益保障。在这一过程中,律师行业应发挥专业优势,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参与立法建言,推动政策完善。通过持续建言,将建议转化为地方法规或政策,展现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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