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南湖晚报
骗提套取公积金,后果很严重
莫打这种歪主意,请通过官方渠道咨询或办理业务
N晚报记者 邓雪珂
通 讯 员 沈 晏
本报讯 “我最近手头有点紧,想把公积金里的钱取出来,但我不符合提取条件,听说你有办法?”
“放心,全包在我身上。我们材料全部合法,操作合规,一定不会有问题的。”
……
近日,市民夏女士(化名)急需一笔资金,想到此前认识的某中介工作人员称有方法能够提取公积金,便迅速联系上对方。对方声称可用真实的房产交易资料进行操作,并以偿还住房贷款的名义合规提取,只收取部分手续费。这让夏女士心动不已,约定几日后一起前往公积金业务受理网点现场提取公积金。
“这是假材料,被查到的话,我就完了!”
“美女,我们这么远的路程都来了,事情也做完了,提取金额的30%可是手续费,今天我必须拿到钱。”
在约定提取公积金的当天,夏女士发现该中介不仅以其名义制作了一份假异地贷款合同和假还款明细,还在网点现场提交假材料后,要求她立即支付提取金额30%的手续费。夏女士发现材料作假,并被威胁支付高额手续费,最终决定报警。
“这些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行为破坏了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损害了制度的公正性,还滋生了非法产业链,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正常运行,也损害了骗提骗贷职工的自身利益,影响到了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终是害人害己。”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有人认为住房公积金是“自己的钱”,不妨提出来“潇洒”一下,于是便钻空子玩伎俩,花式骗提套取公积金。NO!NO!NO!莫打这种歪主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住房公积金具有专款专用的属性,职工要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若是有人心存侥幸,想通过不正当手段,如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违规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经发现,不仅会责令违规提取人限期全额退回骗提骗贷资金,还将在一段时间内限制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逾期未全额退回或不配合相关调查或存在其他情节严重行为的,将通报其所在单位;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人员的,同时通报其所属纪检监察部门;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随着各种管理手段日益健全、各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这种骗提套取公积金的造假行为迟早会被查出。”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有效遏制此类非法行为,我市已开展打击治理专项行动。不仅如此,我市所有公积金业务均按照对社会公开的政策和办事承诺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缴存职工通过官方渠道咨询或办理业务,切勿轻信代理提取公积金的个人或机构,切勿为了套取公积金心存侥幸违法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