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推行,增值税电子专票来了!这四条注意事项,企业记得收藏!

今年年末,一大波政策再次来袭!大家关心的发票问题,国家正式下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自2021年1月2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逐步扩大到全国!

简而言之,全国范围内普票和专票都可以使用电子发票了,纸质发票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公告》主要内容:

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自2021年1月21日起,全国范围内36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电子发票取消之前的“发票专用章”,改为电子签名;

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电子发票有哪些优点?

一是领用更快捷。

纳税人可以选择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等渠道领用电子专票,实现“即领即用”。

二是交付更便利。

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邮箱、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电子专票,与纸质专票相比,交付的速度更快。

三是查验更高效。

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有效性,降低接收假发票的风险。

四是保管更经济。

电子专票采用信息化存储方式,可以大幅降低后续人工管理的成本,还能重新下载电子专票,防范发票丢失和损毁风险,有利于交易双方加快结算速度,缩短回款周期。

电子专票注意事项:

1、电子专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印章,即电子专票可以没有发票专用章。

2、专票对应业务如属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事项,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勾选确认,这一点与传统纸票没有任何区别。

3、由于电子发票的特性(难以收回,不能作废),因此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时,只能开具红字电子专票。

4、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受票方索取纸质专票的,开票方应当开具纸质专票。

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已注明来源,如有侵权,请联系发布者删除。


(财经责编:拓荒🐂 )
2020年12月24日 11:54[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