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企业都不愿缴纳社保,以劳务模式运营合理吗?

现在很多企业单位都不愿意给员工缴纳社保,以劳务形式来运营,这样的办法合理吗?我们先来谈一谈为什么很多企业单位都会这样做,那么以劳务形式来约定,首先它确实是不需要建立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同时也不需要给自己的员工缴纳相应的社保待遇,就那么这样一来的话,实际上自己的用工成本就会有所降低,可以说是大幅降低。

那么这样一来的话,也就意味着我们很多企业单位这样做那么无疑它的这个成本下降,是不是相应的利润水平就是有所提高的,所以很多企业单位选择这样的做法我们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样的做法究竟合理不合理?其实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那么主要是根据这个员工的工作时长,来认定是属于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关系,还是属于劳务合同关系?

也就是说,员工每日的工作时间超过4个小时以上,每周的工作时间超过24个小时以上。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签订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并且依法去缴纳相应的社保待遇,但是如果说你的工作时间已经达到这样的标准,但是自己的企业单位并没有这样做,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依法去缴纳社保,那么很明显是违反了相关的规定,那么这种情况下是不允许存在的。

所以说要根据时长来判定,当然一般情况下很多企业单位,还是想办法不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这样的劳务形式来用工,甚至来说,它就是属于临时聘用的这样的一个工作模式,但等同于员工,他并不是临时聘用,而是长期工作的这家工作单位。所以我认为这是绝对不允许的事情,虽然说在以前可能这样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但实际上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发生了变化。

那么就是社保今后将会由税务部门开始征收。一旦由税务部门开始征收,以后各个单位就很难逃避税务部门的征缴,因为税务部门,本身在国内是最强的一个征缴力度部门。所以想要逃避税务部门的征收,这是很困难的一件事情。所以说必须要依法承担相应的社保缴纳,这也是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

当然很多企业单位在这个征收社保的过程中它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虽然说他正常缴纳社保了,但是在选择缴纳社保的过程中,他并不按照员工本人的实际工资来缴纳,而是选择最低标准来缴纳社保,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那么实际上对于我们来讲也是不合理的行为,因为本身你的工资基数和社保的缴费基数不统一,那么也是不符合社保征收的,这样的一个标准。所以这些方面在今后社保税改以后都会发生实实在在的改变,当然对于我们员工来说无疑是一件好消息,但是对于企业单位来讲,可能就不算是什么好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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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责编:拓荒🐂 )
标签:社保
2020年12月14日 11:52[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