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4月12日,即墨法院持续开展“蓝色风暴”集中执行行动。此次行动共派出执行干警34人,警车9辆;拘传被执行人19人,拘留被执行人1人,执结案件6件,执行和解12件,执行到位金额23万余元。
案例一
张某与李某、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某、刘某向张某支付货款30余万元。因李某、刘某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张某遂向即墨法院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传唤二人到庭履行义务,但李某、刘某均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到庭。
12日清晨,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张某提供的线索,将李某拘传到法院。执行法官告知李某不履行义务将会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其仍拒绝履行,法院最终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措施。
案例二
刘某与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生效后,于某拒不履行,刘某遂向即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向于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后,于某仍拒不履行。
执行法官经多方查询发现于某并非没有履行能力,遂于12日凌晨到被执行人于某家中对其进行拘传。从睡梦中惊醒的于某面对突然到来的执行干警,欲以无履行能力为由进行推脱。执行法官当场向被执行人告知拒不履行可能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被拘传至院后于某迫于执行威慑,当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3.2万元欠款,该案执结。
民有所呼,“执”有所应。下一步,即墨法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保持高压态势,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措施,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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