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品牌必须以用户为中心,让用户参与到产品创新和品牌传播的所有环节。“消费者即生产者”,品牌传播就是在用户的良好体验和分享中完成的。尤其是80后、90后的年轻消费群体,他们更加希望参与到产品的研发和设计环节,希望产品能够体现自己的独特性。作为企业应该把市场关注重点从产品转向用户,从说服客户购买转变为让用户加深对产品的体验和感知。
360掌门人周鸿祎说:传统企业强调“客户(顾客)是上帝”,这是一种二维经济关系,即商家只为付费的人提供服务。在互联网经济中,凡是用你的产品或服务的人,就是“上帝”。因此,互联网经济崇尚的信条是“用户是上帝”。
“产品是第一驱动力”,没有逼格的产品,任何单纯依靠噱头炒作吸引眼球引发的销售,到最后都是自取其辱,因为负面传播的力量更大。互联网时代讲究产品的“体验”和“极致”,也就是说“以用户为中心”将产品做到极致,制造“让用户尖叫”的产品是互联网时代的不二法门。
过去,企业创建品牌,多是向消费者提供物质利益,在产品的功能、设计、质量、价格上满足客户的需求。随着卖方市场变成买方市场,消费者以品牌作为选择产品与服务的标准,更注重互动、人性化服务的消费体验,客户的品牌认知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命运。
移动互联网时代,那些具有良好口碑、积极与网民互动的企业,将更有可能赢得消费者。移动互联网改变了过去品牌依靠强势媒介与受众沟通的传播模式。很多企业通过传统媒体天天强调“我的产品很好,我的质量多高,我的服务多优秀”,今天这种王婆卖瓜式的传统广告信息基本上直接就被消费者删除或者屏蔽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