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秋开学收费标准出炉

本文转自:南昌日报

  □洪观新闻 记者 胡萧

  8月28日,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秋季开学收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2025年秋季开学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2025年秋季学期起,所有公办幼儿园对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不再收取保育教育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民办幼儿园,应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后,再对学前一年在园儿童收取高出免除水平部分的保育教育费,不得收取全额保育教育费,不得跨学期收取保育教育费,不得先收后退。所有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的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费用仍按规定标准收取。除学前一年已免除保教费的在园儿童外,市城区公办幼儿园其他在园儿童收费仍按照原文件规定执行。

  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中小学校按照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不得列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午休、商业保险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伙食费方面,学校自主经营食堂按学生自愿和公益性原则向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属于服务型收费。学校承包经营食堂或选择校外供餐单位供餐的,伙食费作为代收费管理并由学校统一收取,不得由承包方或校外供餐单位直接收取,学校不得从伙食费中获取任何经济利益。

  课后服务费包括课后托管服务费和课后兴趣活动服务费。严禁随意扩大范围,严禁强制学生参加,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员进校提供课后服务。中小学课后服务性收费仅限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不得以课后服务的名义在双休日和节假日违规补课和收取费用。

  社会实践费方面,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活动(郊游、看电影、参观展览),属学生个人消费且须由学校统一支付的属于服务性收费,可按次向学生据实收取。各地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措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经费,对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分属于服务性收费,按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据实收取,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

  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统一的“两免一补”政策,免费向学生发放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科书。高中阶段教科书费含与教科书配套数字音像材料属于代收费,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新闻出版局核定的价格据实收取。

  学生体检方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学生体检由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向学生个人收取。高中阶段学校组织学生体检费属于代收费,按照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教育责编:拓荒牛 )
2025年10月03日 03:39[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