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金昌日报
学前教育法实施 保障“幼有善育”
李一陵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础环节,关系千家万户福祉和教育公平。然而,城乡区域发展不均衡、教师队伍不稳定、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仍存。学前教育法的出台,将实践成果固化为法律制度,以法治破解难题,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关键在于坚持政府主导,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其中,夯实政府投入保障责任是重中之重。近年来,学前教育跨越式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国家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连年保持快速增长,为学前教育高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达2982.2亿元,是2013年的1.8倍。未来,不管是继续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还是扩充民办普惠性资源,抑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资助制度,都有赖于政府的稳定投入。
教育活动“小学化”等不规范办园现象是学前教育发展的另一个突出问题。学前教育法确立了坚持最有利于儿童原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并就规范办园划定了法律红线。“禁止组织入园考试或者测试”,有利于保障所有儿童平等的入园机会,不因考试筛选而使部分儿童失去入园资格,促进教育公平。禁止“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或者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开展与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年龄特点不符的活动”,有利于避免儿童过早承受学习压力,守护幼儿健康快乐安全成长,为儿童后续学习奠定良好基础。这些规定突出了对学前儿童的权益保障,充分彰显了“以儿童为中心”的立法理念,为各地规范办园、科学保教提供了指引。未来,落实依法治教、依法办园的理念,要求我们加强对各类幼儿园进行全覆盖日常督查和督导,有效遏制和治理不规范办园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幼儿的合法权益。
幼儿的健康快乐成长承载着家庭的希望与民族的未来,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政府、家庭、幼儿园等各方明晰权责、同向发力,才能确保法律得到严格贯彻实施,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续写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