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没上完培训机构“跑路”?法院判决:退还学费

教育培训是发展兴趣爱好、提升自身能力、拓宽孩子成长教育的重要途径。一父母为孩子花钱购买了10年跆拳道培训课程,但培训机构提供两年课程后便“跑路”,这样的情况作为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判决解除原、被告双方之间的教育培训合同,并由被告向原告返还部分学费,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某艺术培训公司系从事非学科类培训的企业,其跆拳道培训的活动优惠价格为一年96节,共计1980元。2021年7月3日,刘某为其子易某报名参加该艺术培训公司举办的跆拳道培训班,订购了10年的课程共计19800元,并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某艺术培训公司缴纳全部学费。2023年8月26日起,某艺术培训公司停止了跆拳道培训。因某艺术培训公司未完成双方约定的课时及考试,双方协商无果,刘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教育培训合同,并判令某艺术培训公司返还学费15840元。

  芦溪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某与某艺术培训公司依法成立教育培训合同,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某艺术培训公司自2023年8月起停止跆拳道培训,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且其明确表示不会再经营跆拳道培训项目,案涉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故刘某主张解除双方的教育培训合同,合法有据,某艺术培训公司应向刘某返还剩余学费。案涉合同约定培训期限十年,实际履行二年,故某艺术培训公司应向刘某返还八年学费共计15840元,遂依法判决支持了刘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近年来,教育培训行业发展迅速,各类教育培训机构鱼龙混杂,虚假宣传、失信违约、机构跑路等问题时有发生。由于教育培训合同具有人身专属性,合同的履行难以强制,当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消费者有权提出解除教育培训合同。同时,消费者应加强自身的维权意识,优先选择正规机构,并在查看合同条款时着重关注关于退费、终止服务等方面的问题,保留好缴费凭证等有关材料,确保自身权益的实现。

来源:中国法院网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


(教育责编:拓荒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