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仍办学遭重罚

本文转自:湖州日报

  记者  邱瑭

  本报讯  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递铺中队日前查处一起典型违规办学案件,戴某某注销公司后仍擅自开展幼儿全日制教学,非法获利4万余元,最终被责令停止招生、退还违法所得并面临3倍罚款,为教育行业敲响法治警钟。

  此前,递铺中队接到县教育局案件移送函,称递铺街道永福商厦三楼有人涉嫌违规举办教育机构。执法队员迅速前往现场调查,发现当事人戴某某原注册的“安吉某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已于去年9月注销,但注销后,她在未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开展3 至6周岁幼儿全日制教学活动。自去年12月起,持续进行唱歌、跳舞、数数、背诵古诗等教学,非法获利4万余元。戴某某的行为违反《教育法》及《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因复查时其仍未停止办学,执法部门作出上述处罚。

  该局表示,此次案件不仅是对违规者的惩戒,也提醒教育从业者依法办学,更警示家长增强法律意识,为孩子选择合规教育机构。后续,该局将以“零容忍”态度强化执法,全面排查社区、商区、居民区违规办学行为,筑牢依法办学防线,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教育责编:拓荒牛 )
2025年06月11日 19:08[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