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瓦房店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经过田野调查、资料复核及专家评审等多环节严格推进,本次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共计73处,涵盖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多个类别。
为进一步夯实文化遗产保护基础,确保文物认定工作的公开公正,瓦房店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月11日发布公示,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自2026年3月11日起至3月18日止。
据悉,本次新发现的文物遗存时间跨度长、类型丰富,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部分新发现遗址已披露具体信息,例如位于太阳街道的冯屯东山遗址,属于夏商周时期(含春秋),地处村屯东侧山岗;位于驼山乡平山村的平山屯遗址,同样为夏商周时期遗存,坐落在村落西北侧樱桃园内。这些新发现进一步印证了瓦房店地区悠久的人类活动历史和深厚的文化积淀。
根据公示要求,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拟认定文物的名称、年代、类别、地理位置等信息存有异议,或认为存在遗漏、误判等情况,可向瓦房店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异议材料需包含具体信息、事实理由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并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期满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征集到的异议意见进行逐项核实与论证,最终确定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并按规定程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核定公布。此后,这些新发现文物将正式纳入区域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体系。
下一步,瓦房店市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每处文物的保护责任主体,科学划定保护范围,完善保护措施,加强日常监管与巡查力度,切实守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同时,相关部门也呼吁社会各界持续关注和支持文物保护工作,积极提供文物线索,共同参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张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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