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退休教师收110万“迁坟费”获刑十年 岳阳中院:原审判决事实不清 发回重审

4月15日,记者从湖南岳阳市被控敲诈勒索罪的当事人付灵芝家属处获悉,日前,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裁定:该案原审判决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此前,封面新闻曾报道,付灵芝双亲的坟墓在岳阳市某贸易有限公司矿区内,该公司在岳阳县步仙镇松溪村取得采矿权后,由于建设需要,2020年至2021年在畅佳公司的主导下,矿区内10余座坟墓已迁走,只剩付灵芝双亲的坟墓。

付灵芝

矿企认为付灵芝要的“迁坟费”太高,不再与其谈判。2021年7月,付灵芝向相关部门反映这家公司违法违规;同年8月,他在湖南当地多个平台发帖举报这家公司,该公司通过乡政府、村委会人员居间协调,赔偿了付灵芝约百万元“迁坟费”。

付灵芝拿到“迁坟费”一年多后,他被当地森林警察大队刑事立案,2023年1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6日,付灵芝因敲诈勒索罪被岳阳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付灵芝不服,提出上诉。

记者获取到的一份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裁定书显示,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撤销岳阳县人民法院(2023)湘 0621 刑初 309 号刑事判决,发回岳阳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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