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杭州市政府官网刊文回应了此前有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试行机动车停放以分钟为单位计费的建议》。杭州市发改委答复称,之后将试点并鼓励缩短计费周期,对各类信息公开公示,保障消费者权益。
杭州相关部门的回应看起来比较积极,能够及时回应政协委员和民众关切,当然是好事。可是仔细看内容,却让人觉得有些语焉不详。官方答复提到今后将采取三方面措施,即加强收费政策研究、加强停车收费管理、加强收费标准公示。乍一看措施不少,仔细一品,其实核心意思还是维持原样。明明认为按分钟计费的建议,对于探索优化杭州市停车收费机制具有重要价值,为什么不能推进落地呢?
按理来说,一个建议如果有价值,那就应该尽快推进落地;如果这个建议目前还不成熟,至少也应该说清楚难点在哪里,需要等哪些条件成熟了,才有落地的可能。这样把话说在明处,方能形成稳定的公众预期,以含含糊糊的言辞把问题遮掩过去,只会徒增猜疑。
停车费以分钟计费的合理性和好处显而易见。停车超过一分钟就按一小时或者半小时等计费,本身就不合理,调整计费方式,既能体现对车主的公平,也能更有效利用紧缺的停车位资源。就像不少车主说的,在超过一分钟也要按半小时计费模式下,本来可以更早开走的,也会多拖延一会儿,免得有“吃亏”的感觉。按分钟计费,就能最大程度避免不必要的停车位占用。
而要落实按分钟计费,在技术层面按理说不存在太大难度。无论是传统的人工收费,还是现在已经非常普及的电子收费,只要调整一下标准和系统,就可以很容易地实现。尤其是现在很多停车场是直接扫码或者电子眼拍摄收费,在技术上精确到秒都没有问题。所以,这很可能不是难在“能不能”,而是“愿不愿”。
说白了,还是既得利益的协调问题。在此前超过一分钟至少按十五分钟计算的模式下,绝大多数车主实际上是多缴费的。如果在现有停车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实行按分钟计费,车主是省钱了,但是停车场就要“亏钱”。但如果涨价,则可能遭到民意的反弹诟病。这或许就是官方回复既肯定按分钟计费的建议,又回避能不能落地的重要原因。
但如果有更公平高效的收费方式,却因为利益冲突而落地不了,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所以,还是希望杭州乃至所有地方,都能更直接地回应和探讨这个问题,说清楚落地的难点在哪里,有没有解决问题的时间表。尽早将各地的停车费收取都切换到按分钟计费,实现“多停多缴少停少缴”,相信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