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女子车停路边忘记锁门,次日被陌生男子拉开车门,盗窃未果后往油箱倒水致车辆部件损毁,车主修车花费7600余元,保险拒赔

杭州的龙女士在6月26日晚把轿车停在路边,结果忘记锁上车门。次日凌晨一点二十分,郭某拉开车门想拿走东西,但什么也没偷到,随后把矿泉水倒进油箱,导致车辆受损。杭州市钱塘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后,车损价格是三千四百零二元。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郭某的行为构成盗窃和故意损毁财物,给予行政拘留十一天的处罚。

8月27日,龙女士对记者说,郭某的做法让车子故障,修车花掉七千六百多元。他对这笔钱不满意。龙女士随即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保险公司以“这是故意行为而非意外”为由拒绝,索赔遇到麻烦。

事发前一天晚上六点左右,龙女士忙着带孩子,把车停在路边停车位上,没来得及锁门。第二天早上七点半开车上班,先行驶了一公里到加油站,加完油又开了一公里,全程感觉油门加不上。等一个红绿灯时,车子突然抛锚。她把车拖到四四S店检查,发现油箱里被灌了水。

龙女士向公安机关报警,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显示,此事在7月1日正式立案。警方8月20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6月27日一点左右,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拉车门的方式进入龙女士的红旗牌轿车内,实施盗窃,但没偷到东西,这行为构成盗窃,属于情节轻微。后来他把矿泉水倒入油箱,造成车辆部件损坏,经鉴定损失三千四百零二元,已经构成故意损毁财物,属于情节较重。郭某自愿如实陈述违法事实,愿意接受处罚,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合并执行两项处罚,给予他行政拘留十一天。

龙女士说,自己和郭某完全不认识,没想到他会这样做。从警方那里才知道,郭某在附近工厂上班,住处离她也不远。油箱被灌水后,她做了多项检测和维修,换了高压油泵、喷油器、燃油管等部件,共花了七千六百多元。4S店建议从油箱到发动机所有经过部件都换掉,以防进水生锈。

8月20日警方抓获郭某,对他行政拘留并组织双方调解赔偿。龙女士提出除了修车费用,还算上交通费和误工费,总共八千多元,但郭某只愿意赔三千左右,调解没成功。

后来龙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通过车损险代位追偿,由保险公司先赔付损失,再向郭某追回。8月25日,保险公司发出机动车辆保险不予赔付告知书,理由是车损险责任限于意外事故,第三方主观故意毁坏财物行为不属于意外,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目前龙女士正在收集材料,准备对郭某提起诉讼。

这样的处理方式凸显了法律对恶意行为的震慑力量。面对陌生人可能带来的麻烦,人们常常会对日常的习惯产生更多顾虑。生活中的小疏忽可能引发意想不到的损失,提醒大家在停车时养成良好习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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