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眼调查|数千电鸡被“请”出小区之后的新尴尬

连日来,羊城晚报记者实地走访佛山多地发现,随着消防安全意识的提升,“电动车外移”成为越来越多小区的治理首选。然而,这一“还路于民”的举措,却出现了截然不同的场景:小区内畅行无阻,小区外却“电鸡围城”,车辆堵塞通道、风吹雨淋,存在“无内患而有外忧”的新尴尬。车棚、充电桩等基础配套建设的普遍滞后,成为“电动车外移”的难题。

小区内:从“楼道堆车”到“畅行无忧”

傍晚时分,记者走进宏宇·景裕豪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密密麻麻的电动车阵列——上千辆电动车铺满地面,场面颇为壮观,形成一道独特的“电鸡围城”景观。

步入小区,却是另一番景象:开阔通畅的绿道上,小孩自由奔跑,老人悠闲散步,“终于可以放心松开小孩的手了。”一业主的感叹,道出了大多数居民对电动车外移的认可。

宏宇·景裕豪园的电动车外移行动,并非凭空而来。作为当地较为大型的成熟社区,该小区于2015年6月首批交付,如今总户数达3700多户,电动车是居民日常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保有量极大,“基本上每家每户都有电动车,有的家庭甚至多达4辆,总计达5000余辆,”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张经理坦言。

昔日,宏宇·景裕豪园的楼栋架空层、小区主干道、消防通道甚至单元门厅内,随处可见大量电动车停放,也埋下了致命的消防隐患。2023年,楼栋架空层曾发生电动车起火事件,浓烟直蹿高层的场景让不少业主至今心有余悸。

今年4月1日《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借此时机,宏宇·景裕豪园率先于3月24日启动电动车外移工作。所有电动车统一停放至小区外围指定区域。记者现场看到,小区多个出入口均悬挂着醒目的红色横幅——“电动自行车禁止进入小区”。昔日停满车的架空层,如今已基本清空,仅剩少量积满灰尘、无人认领的“僵尸车”待处理。

小区外:配套设施滞后,催生新隐患

对于电动车外移,居民的真实想法如何?

对此,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宏宇·景裕豪园的业主,发现大家普遍安全意识强,深知电动车在架空层、楼道、消防通道违规停放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小区老人、孩童多,我们愿意配合。”小区叶女士说。

小区之外,现实问题依然突出。“电动车在外面风吹日晒,不仅容易损坏,也带来新的安全隐患。”业主陈先生说。同时,也有业主直言:“既然要我们在外面充电、停放,最起码要把外面相关设施搞好。”

宏宇·景裕豪园遭遇的窘境,并非个例。在金名都小区的西区,记者看到,沿着山坡的外环路一侧,电动车分作两、三层叠放,蜿蜒长达数十米,部分车辆甚至挤占了车库通道入口。由于该小区门口紧邻主干道和商业圈,本就狭窄的人行道被电动车完全占据,行人只能在车缝中艰难穿行。

距离金名都小区仅 200 米的山海名门小区,情况同样严峻。电动车外移后,小区外仅有的几个遮雨棚下早已“车满为患”,更多电动车只能挤在狭窄的通道内,部分车辆直接停放在绿化带边缘。

面对居民的急切诉求,部分小区已开始行动。宏宇·景裕豪园物业张经理回应称,将陆续投入50万元专项用于外围配套建设,逐步搭建遮雨棚并增加充电设施,预计建成1900余个充电车位。他透露:“部分涉及市政绿化带的改造,还需要沟通协调,周期会相对较长。”

金名都小区客户服务中心陶经理则表示,全小区共39栋楼,电动车保有量超6000辆,自2024年以来,物业也先后投入了上百万,新增车棚14处、充电桩14处、停车位约2700个,“其他的电动车集中停放在小区内部的外环路,暂时已是最优解。”陶经理表示,小区外根本没有足够空间容纳这么多电动车,若放在外面,只会占用市政道路,阻塞人行和交通要道。

破局路:停放缺口巨大,仍需协同破解

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3月,佛山市登记在册的电动自行车已突破281万辆,平均约4人拥有1辆。 随着电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电动车外移”势必将成为越来越多小区消防安全的选择。然而,多数小区建设时,未预留充足的电动车停放空间,导致“请出去易、安置好难”的治理困境。

在走访中,记者发现多个小区均存在着极大的停放缺口,各方仍在“螺蛳壳里做道场”,未来,“电鸡外移”之路仍任重道远,仍需政府、物业与居民等多方协同推进,才能化解“无内患而有外忧”的尴尬。

对此,大沥镇提供了一条可借鉴的路径。自2020年12月起,大沥镇房管部门便提前布局,深入推进小区充电桩建设。通过打破部门壁垒,实行消防、行政执法、规划、市政多部门联合审批机制,积极指引物业企业因地制宜、落实充电桩建设。

2021年以来,大沥镇房管部门在实现全镇在管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覆盖率100%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充电桩外迁升级工程,让电动车在小区外围集中停放充电。

针对停放标准,政策层面早已给出了明确指引。2024年8月,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出台文件规定:新建项目应按不低于其应配非机动车位数50%的比例,划作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并按不低于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数量30%的比例配置充电设施,单个车位面积最高不得超过2.0平方米;对于已建项目,允许在符合消防等安全要求、不改变地块用地功能的前提下,利用内部既有公共空间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且无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此外,根据最新广东省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送审稿),电动车停车场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也作出了严格要求。

文、图|记者 李海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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