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酒后用辅助驾驶睡20多分钟被拘役,华为高管:说明我们的系统非常好

9月28日,在2025世界新能源汽车大会上,华为智能汽车解决方案BU CEO靳玉志谈及辅助驾驶,称前几天看到有新闻报道,一用户酒后用了华为辅助驾驶系统,在车上睡了二十多分钟,车辆行驶二十多分钟后打双闪停在路边,路人报警后该用户被拘役1个半月、罚款4000元。

靳玉志指出,针对该场景一方面说明“我们的系统非常好”,若无此系统,当事人或已发生车祸,另外一方面说明用户是迫切需要这个系统。

他表示,有这个系统我们可能喝了酒以后就不需要再叫代驾,但现在还是要提醒大家喝酒之后一定要叫代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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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浙江杭州“临平检察”披露的一起案件,引发关注。

据了解,9月13日凌晨2时许,浙江杭州,一辆打着双闪灯的小客车静静停在道路中央,阻拦后方车辆通行。过路群众发现异常前来查看,发现该车辆主驾驶位空着,仅有副驾驶座上躺着一名男子,车内中控台还显示着“报警”提示,便报了警。

路面公共视频画面显示,上述小客车的车主王某某于9月13日零点31分许从一处夜宵点驾车进入某小区,后于1点17分许又驾车离开小区。车辆后台数据显示,1点17分至18分,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王某某从主驾驶位挪到了副驾驶位。1点28分许,公共视频画面拍到车辆在高架桥上行驶,而王某某躺在副驾驶位酣睡的画面。直至1点38分,车辆才自行停下、打开双闪。

也就是说,该车辆在主驾驶位无人的情况下行驶了足足20分钟。所幸夜深车少,未造成严重后果。

当日凌晨3时11分,经检测,王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114.5mg/100ml。到案后,王某某承认其于9月12日晚至次日凌晨与朋友吃夜宵,喝多了酒,因此抱着侥幸心理让车辆自动驾驶。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王某某作为驾驶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醉酒状态下使用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在道路上行驶机动车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9月17日,临平区检察院对被告人王某某依法提起公诉。综合被告人王某某曾于2024年7月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的情节,9月19日,经法院审理,被告人王某某被判犯危险驾驶罪,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4000元

浙江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金洁芸还表示,这是当地首起使用智能辅助驾驶系统的危险驾驶案,和常见的危险驾驶罪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

金洁芸说:“我们也是通过逐帧去对比行车记录仪、道路监控,包括车辆的后台数据等,准确还原案发经过,又通过查询车辆的自动化等级,相关的技术标准,以及参照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最终准确认定王某某开启L2级别的需要人车共驾的辅助系统,在道路上面行驶是一种驾驶行为,因此应当承担醉酒驾驶的法律责任。”

为什么主驾驶位上无人,车辆还能自动驾驶?据了解,王某某这辆车是今年5月购买的,装有2级智能辅助系统。按照车辆系统设定,驾驶车辆时,一旦双手脱离方向盘、使用该辅助系统超过2分钟,系统就会提示驾驶人员接管方向盘,否则会主动降速并退出系统,以此确保行车安全。但为了“骗过”方向盘检测,王某某在方向盘上加装了一种被称为“智驾神器”的配件,让系统误以为驾驶人员的双手未脱离方向盘,使车辆持续保持无人驾驶的状态。

资深汽车业内人士刘晋南表示,所谓的智驾神器,其原理就是配重,欺骗监控模块。使用智驾神器,不仅对自己和家庭不负责任,也会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刘晋南说:“所谓的辅助神器,其实是通过配重材料欺骗车机对驾驶员的监控系统。这种行为不仅有碍行驶安全,同时对辅助驾驶系统的数据收集、产品迭代会带来负面影响。使得辅助驾驶系统无法实时收集真实且准确的驾驶数据。主机厂在通过正常的驾驶行为收集到数据,是可以通过OTA等方式进行辅助驾驶功能的迭代,优化产品,实现行业整体高质量发展。如果每个车主都通过非法改装,欺骗车机软件,达到所谓‘方便’的用车需求,其实破坏了整个行业发展,而且对于个人来说也是不负责任的。”

曾担任检察官的法律人士薛永奎告诉记者,近些年,AI技术迅猛发展,当AI赋能人类活动时,人与AI之间的责任边界应该如何划分?此案给出了明确答案。

薛永奎表示:“智能驾驶改变了出行方式,但只是辅助驾驶系统,因驾驶导致的法律责任依然由驾驶人承担。启动辅助驾驶功能后,驾驶主体并未变更,王某依然是第一责任人,王某在醉酒情况下,仍然驾驶机动车,因此引发公共安全处于危险状态,依法构成危险驾驶罪。”

记者在某网购平台搜索发现,目前仍有商家在公开售卖所谓“智驾神器”“智驾免打扰模块”“智驾魔盒”等商品,且有的销量过百。记者以消费者名义咨询商家,客服表示,相应车型均可安装,并发来安装视频—只需将白色模块接入方向盘内部的插头,即可实现安装。薛永奎对此表示:“这类产品导致驾驶员双手脱离方向盘,属于妨碍安全驾驶行为,无论开车使用‘智驾神器’,还是生产、销售各种所谓的‘智驾神器’产品,都是违法的,造成严重后果还有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王某某案涉及的所谓的‘智驾神器’明显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谢澍认为,这起案件明确了一个关键原则,即当前的“自动驾驶”只是辅助工具,驾驶员永远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谢澍表示:“根据国家标准,涉案车辆的L2级自动驾驶要求驾驶员必须全程监控并随时准备接管。当事人在醉酒状态下,判断力和反应能力严重下降,根本无法履行这一法定义务,其行为本质上仍是危险驾驶。判决清晰地划定了责任边界——技术辅助不能成为违法的挡箭牌,只要车辆在道路上行驶,驾驶员的法律责任就不会因使用了科技而转移或减轻。”

临平区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金洁芸也表示,检察机关在办案时发现,所谓的“智驾神器”此类作弊工具危害性很大,需要尽快引起公众和相关部门的重视。

金洁芸说:“我们认为对于部分不法商家生产以及销售此类绕开车辆安全检测的后门工具,应当予以严厉打击,也建议广大车主要拒绝购买和使用,不要让一时的省事酿成血泪的悲剧。”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编辑 刁俊艳 综合北青网、新华网、界面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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