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勇合)近期,海口公安交警在大英山西三街开展整治行动,查处5名驾驶改装电动自行车人员,其中4名为未成年人:唐某某(13岁)、唐某某(13岁)、王某某(14岁)、林某某(13岁),另有邓某某(18岁)。警方依法暂扣改装车辆并开具处罚单,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书写保证书;同时通知上述未成年人家长到辖区大队接受处理,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至学校及所在社区。
骑电动自行车虽便捷,但改装车辆与未成年人驾驶的组合却暗藏重重危险!车速过快难以控制,一个急刹就可能摔得遍体鳞伤;万一撞到行人或车辆,不仅自身受伤,还会连累家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明确规定,16周岁以下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改装车辆更是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将面临扣车、罚款,甚至影响未来考取驾照。
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擅自更换大容量电池或改装电路,极易引发电气系统短路,存在电池起火、爆炸的严重风险;同时会破坏车辆原有配重平衡,显著降低操控稳定性和制动效能,大幅提升交通事故发生率。
此外,骑电动自行车飙车炫技严重危害公共安全,高速竞驶行为会破坏正常交通秩序,对道路使用者构成重大安全威胁。而在网络传播飙车视频,还容易诱发青少年模仿,助长危险驾驶的不良风气,对社会文明建设产生负面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责令恢复原状,处二百元罚款;拒不恢复原状仍上道路行驶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电动自行车。
海口公安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道路不是竞技场。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未成年人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飙车炫技、“炸街”等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刘如英】
【内容审核:孙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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