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流动与价值之间究竟有何关系?

互联网创造之初,本来作为信息活动渠道而存在,信息活动渠道的价值就是信息从高价值的中央活动到的价值中央所带来的价值。但随着互联网的开展,信息渠道自身对信息传送的两端也产生了影响,逐步的主体从信息传播的两端变成了互联网这个通道。


互联网领域


信息渠道能带来的价值能够分红两个方面

从这个角度看,信息渠道能带来的价值就能够分红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信息沿着信息渠道从一端流向另一端,而信息的目的地能应用这个信息产生价值。另一方面,近年来的趋向越来越标明,互联网作为信息的渠道正逐步的从信息的载体变成主体,而信息传送的两端则慢慢地从主体变成附庸。这就是信息通道产生的另一个价值,也就是信息传送自身就是价值,只需有足够多的信息沿着这个管道传送,那么这个管道就会十分的有价值。


互联网信息


举个例子,挪动通讯协议从之前的2G3G4G不断演化到如今的5G,其带来的价值也在发作着变化。在4g之前,挪动端的网络局部的功用无非就是PC端功用的延伸和细化,是将PC端聊天,发博客等等一系列的功用移植到了挪动端上。在这个过程中,挪动端所充任的角色是PC端功用的载体。挪动端并没有发明出比PC端更新的价值。挪动端所带来的价值只是PC端功用的延伸。而在4g呈现之后,挪动端逐步超越了原来PC端功用载体的范畴,而表现出更大的想象空间。随着智能手机的开展,挪动应用,挪动支付,短视频等等,都是挪动设备在4G网络之下开展出的一系列新应用,这使得挪动设备超越了原有的PC功用载体的角色,发明出更大价值,这就是挪动互联网。

再举个例子,外卖平台本来的角色是作为衔接商家和客户的中间平台,起到外卖信息流通的作用。但是随着外卖平台的逐步扩展,其角色逐步发作了变化。近日,外卖平台收取高额效劳费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这标明,外卖平台从之前作为信息渠道的客体,逐步的变成了垄断商家和客户之间信息交流的主体。而这一个主体自身就能产生价值,由于商家和外客户之间的信息流通不得不经过平台,在这个过程中价值就产生了。


互联网平台


最近20年,中国互联网公司的开展普遍基于这一规律
也就是互联网从最初的衔接信息供需两端的工具,变成了往常垄断供需两端信息交流的平台。那么在这之后呢。在这之后的价值源自何处?互联网的信息连通垄断权对社会信息供需两端终究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信息的供需两端会不断甘愿做互联网的附庸吗?从如今来看,互联网所产生的价值越来越趋向于后一种价值,也就是一切人应用这个渠道交流信息所产生的价值,而不是这个信息自身所包含的价值。从这个角度看,互联网上流通的信息的价值含量是越来越低的。而真正有价值的,关键的信息仍然控制在少数人手里,或者说少数的圈子里,而并不普遍的,大范围的在互联网上流通。

互联网开展早期,在互联网上流通的信息大多是社会上比拟有价值的信息

能够说,在互联网开展早期,在互联网上流通的信息大多是社会上比拟有价值的信息,而那些价值含量比拟低的信息则完整在线下流通,并没有传播到线上。但是随着互联网信息主体的角色逐步收缩,互联网上流通讯息的价值变得越来越低。之前互联网上流通的信息大多是信息的接纳方所需求的信息,这样信息的发送刚才会把信息发送给信息接纳方。


互联网信息价值


而随着互联网的逐步收缩,互联网上流通讯息越来越多的变为发送方想要让信息接纳方看到的信息,而这其中大局部信息都并不是信息的接纳方所需求的。这样一种转变带来的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之前说的互联网所带来的价值由第一种价值,变为第二种价值。第二个方面,互联网所带来的价值越来越多地从信息的接纳方倾斜到信息的发送方。


互联网信息服务


在这个过程中,信息的接纳方,从互联网信息活动中所取得的价值越来越少,以至更进一步地沦为时间和金钱的付出者。而这些信息的接纳者,用如今互联网公司的专业术语来说,就是流量。那么在将来,互联网能否为大多数运用互联网的信息接纳方产生更大的价值,而不只仅将所谓流量当作创收工具呢?这会不会是将来互联网开展的一个方向?我们拭目以待。

(互联网责编:陈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