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了一场美好的旅程,导游态度好、服务佳,你愿意向付出优质服务的导游“打赏”吗?
据旅游资讯了解,近日国家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三部委联合出台《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上肯定并支持推广导游薪酬制。最引人注意的是,《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
不少业内人士解读认为,这意味着“导游小费”将被合理化。消息一出,要不要给导游“小费”的问题,再度引来了多方热议。据旅游指南了解,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倡导国内消费者自愿为优质服务“埋单”,接轨国际惯例,还有长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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