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无资质经营是监管重点
据中国旅游指南了解,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微信、QQ群甚至一些APP上充斥着大量资质不明、真假难辨的低价揽客信息,成为旅游纠纷投诉的重灾区,给旅游者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对 此,国家旅游局指出,将重点监管“无许可证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无导游证从事导游业务活动”。具体是检查各类社会组织、中介机构、服务单位,特别是网络经 营者、社会自然人等,未获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在无管理培训的情况下,违法从事旅行社、导游业务的行为,以及导游、领队私自承揽旅行社业务的 行为。
国家旅游局首次把网络经营者作为重点规范检查的对象,其中的一大原因是,很多没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社会自然人等,都在通过网络渠道发布信息、组织旅游活动,并不受监管。
采访中,业内人士告诉媒体:最近,有旅游网站APP推出一项服务,没有导游资质的任意当地人匿名注册该网站,便可以接受外地游客的预约,提供导游服务。这是 典型的未获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在无管理培训的情况下,违法从事旅行社、导游业务。这种服务方式一出现就在各地引发了多起投诉纠纷,引起了旅 游管理部门的关注。
除了巧立名目以各种形式存在的“黑导游”,没有旅行社资质却在组织、经营、代理旅游团的组织和个人也广泛存在,特别是网络因缺乏相关监管,而成为“黑旅行社”滋生的温床。
据了解,很多“黑旅行社”借助微博、豆瓣、人人网等互联网社区,以及微信、QQ群等社交媒体和工具组织旅游团或售卖旅游产品。绝大多数网络代理不具备旅行社 的运营资质,甚至没有正规网站。这种模式其实类似于社区交友,双方的交易基础是非常脆弱的,服务质量难以得到保障。虽然价格相对正规旅游产品更便宜,暂时 来看是捡了便宜,但这种运营模式中如果发生纠纷和事故,游客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在当下旅游市场面临的现实背景中,也有法律监管“尴尬”的一面。据媒体了解,当前,我国旅游行业的法律法规和管理部门,仍以监管正规的旅行社为主,而对在线 旅游市场存在监管盲区。有些网站平台缺乏资质仍然代理旅游产品,打监管的“擦边球”,并且频繁发生纠纷,消费者往往投诉无门。网络的虚拟性、跨地域和隐私 性等特点,也加大了监管的难度。
网络违规经营列入年度十大旅游案例
国 家旅游局日前向行业通报了2013年10件旅游案例。据悉,这是国家旅游局连续第4年通报年度10件旅游案例,通报也被视为国家旅游局进一步加强“以案释 法”、“以案明法”的重要举措。在2013年的10件案例中,罚款合计60.1万元,有3例被勒令停业整顿一个月,1例停业整顿10天,两例吊销导游证, 两例暂扣导游证6个月,1例因违法犯罪已移交司法部门,涉案人员受到刑事处罚。
2013 年,《旅游法》的颁布实施,为推进改革、规范经营和加强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国家旅游局高度重视《旅游法》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上的 作用,组织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认真开展了以无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无导游证从事导游业务,旅行社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违 规经营赴台旅游业务为重点的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全年直接挂账督办33件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对北京、上海、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等地实施《旅游法》开 展了明查暗访。同时,部署了两次全国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共计开展检查12797次,出动检查人员106629人次,检查旅游企业63416家,处罚企业 589家、人员325人,检查导游人员43802人次。
据相关旅游资讯了解,国家旅游局从去年重大旅游督办案件台账及各地上报案件中选择了10件影响较大、案情典型的旅游案例进行了通报。这10件旅游案例分别为:山西华商国 际旅行社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案、杭州武林客运旅游有限公司未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案、郑州九洲国际旅行社违法委托旅游业务案、珠海泰申国际旅行社无许可经营 出境旅游业务案、海南世纪飞杨旅行社降低服务标准案、青海天年阁旅行社绕道赴台案、香格里拉旅游乱象案、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案、委托履行旅游接待业 务违法案、淘宝网店制作贩卖假导游证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