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时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
免费时段:9月30日0时起至10月7日24时止(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免费车型: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符合相关规定的免费车辆(包括7座以上)以及符合免费通过绿色通道规定的货运车辆(包括抢险救灾车辆以及联合收割机等)可继续免费通行收费公路。
免费路段:全省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经营性公路)。
通行方式:入口领卡、出口收卡。
车道安排:出口车道大于3条的收费站,将设小型客车免费专用车道,小型客车免费专用车道设置在收费站内广场左侧(收费站中间位置)。
热线电话:0351-12122 0351-12345
特殊规定:当收费站每车道等候车辆超过8辆时,各站将及时启用复式收费及便携机等应急收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