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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支付:实行限额管理 不得烧钱补贴抢市场

从2014年初被监管叫停,到支付宝、微信们随后悄然重启,再到传统金融机构纷纷加入战局,你已经习以为常的扫码支付,在经过自由发展后,正式结束“裸奔”,迎来有法可依的监管时代。1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发布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

从2014年初被监管叫停,到支付宝、微信们随后悄然重启,再到传统金融机构纷纷加入战局,你已经习以为常的扫码支付,在经过自由发展后,正式结束“裸奔”,迎来有法可依的监管时代。

1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发布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银发〔2017〕296号),配套印发《条码支付安全技术规范(试行)》和《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技术规范(试行)》(银办发〔2017〕242号发布),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条码支付业务包括了付款扫码和收款扫码,也就是说,无论是你扫商家的条码,还是商家扫你手机上生成的二维码,都属于本次央行监管的条码支付业务范畴。

与已经实施的网络支付新规一样,在扫码支付的限额上,央行这次总共划定了4个档次:500元、1000元、5000元、还有不限额,划分的依据则是风险防范能力。

在谈及条码支付的业务规范是否会制约支付创新时,央行在答记者问中强调,不能单纯追求无底线的创新,更不能采取“烧钱”“补贴”等不当竞争手段抢占市场份额。据了解,早在去年8月,央行就已经指导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制定二维码支付业务规范,并向会员机构征求意见。

扫码支付也限额:静态条码支付最高500元

每天扫码支付能花出去多少钱,取决于银行或支付机构对你风险防范能力的划分。

在扫码支付的限额上,央行这次总共划定了4个档次:500元、1000元、5000元和不限额。

其中,静态密码、一次性密码、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指纹等都是央行认可的支付验证方式。

如果是采用了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有效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

简单来说,如果想要任意买买买,那你在扫码支付的时候需要采用数字证书或电子签证加上指纹或密码组合验证。

如果没有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只是通过密码、手机短信验证码或指纹等中的两种方式组合验证而实现的扫码支付,每天的额度是5000元。

如果只用密码、指纹或手机短信三种方式中的一个进行安全验证,单日扫码支付的限额是1000元。

如果是免验证的,即只使用静态条码进行支付的,那你单个银行账户或所有支付账户、快捷支付单日累计交易金额是不能超过500元的。

“依据主要市场机构条码支付交易数据显示,上述额度已覆盖绝大部分使用条码支付付款客户及商户的需求。”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

网络支付业务许可成为必要条件

除了限额外,央行还条码支付的业务规范上设置了门槛。

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涉及跨行交易时,必须通过人民银行清算系统或者合法清算机构处理,支付机构还应符合相应的业务资质要求。

具体来说,支付机构向客户提供基于条码的付款服务时,应取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支付机构为实体特约商户和网络特约商户提供条码支付收单服务的,应当分别取得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和网络支付业务许可。

网络支付业务许可和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是央行下发支付业务许可证时给出的业务范围中的两类,目前,支付宝和微信支付背后的财付通都拥有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的业务许可。

目前,央行已经明确一段时间内不再新发第三方支付牌照,不少觊觎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尤其是互联网企业们,只能选择花大价钱收购现有支付机构,而业务范围有互联网支付的支付公司成为香饽饽。

“市场上卖得出价格的都是业务范围有互联网支付的牌照,如果牌照涵盖收单等其他业务或者本身业务基础好,价格会更贵,叫价都要5亿元起,但是相比收紧牌照前,已经翻了很多倍。”一位第三方支付业内人士此前对澎湃新闻表示。

同时,央行重申了条码支付的清算管理要求。

其中,针对部分支付机构与多家银行或支付机构直连进行商户拓展,进一步强化了支付机构与银行多头直连的现象,明确要求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涉及跨行交易时,应当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备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处理。

而按照央行此前下发的通知,自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

央行:不得通过“烧钱”“补贴”等抢占市场

在谈及条码支付的业务规范要求是否会制约支付创新发展时,央行在答记者问中强调,不能单纯追求无底线的创新,更不能采取“烧钱”“补贴”等不当竞争手段抢占市场份额。

在央行看来,部分市场机构在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时,在定价和市场推广策略中采取倾销、交叉补贴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滥用本机构及关联企业的市场优势地位,排除、限制支付服务竞争,导致支付行业无序发展和不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

“便捷的使用方式、良好的用户体验是支付创新的生命力,但不能单纯追求无底线的创新;稳定、可持续的投入和运营是支付业务长远发展的保障,不能为了追求短期的市场份额,采取'烧钱''补贴'等不当竞争手段。”央行称。

2011年,央行同意部分非银行支付机构在限定场景内试点开展条码支付业务。不过,2014年,在未建立有效安全措施、统一的业务规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背景下,部分支付机构采取持续补贴的方式广泛推广条码支付业务,央行对其采取了暂停线下条码支付业务的监管措施。

虽然在2014年3月被暂时叫停,但以支付宝等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对二维码支付进行改良后,几乎一刻不停地在积极培养消费者的使用习惯,积极拓展应用场景。在监管部门默认开展的情况下,通过补贴等接地气的活动,支付宝和微信已经攻占了移动支付市场的绝大部分江山。

随后,传统机构跟进,中国银联联合商业银行2016年12月推出了基于银行账户、遵循现有银行卡支付四方模式的二维码支付,并推出了自己的“二维码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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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扫码支付 监管 2017年12月27日 23:01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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