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代理分享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的相关规定,一起来了解一下:
太原公司注册中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登记是指登记机关依法对投资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查,确认其经营主体资格的行为。个人独资企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即为其成立日期。
个人申请人设立太原纳税申报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
4、国家工商总局规定应提交的文件。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申请个人独资企业,应由投资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太原注册验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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