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客户咨询问道:“什么是一般纳税人企业?”
小编就这一问题走访了太原优府商务代理有限公司,下面请看小编整理该公司负责太原代理记账业务的代办顾问给出的相关解释。
回答:一、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应税销售额)超过《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二、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劳务的小规模企业和企业性单位,账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可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三、非企业性单位如果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且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四、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可在办理国税税务登记后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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