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多家网站出现同一投诉帖称,岳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警察顾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拘禁并试图性侵女子赵某;赵某逃脱后报警,岳阳市洛王派出所以“公职人员不能随便处理”为由拒绝立案。
现场图
经媒体报道,警方在事发14天后(10月11日),对顾某停职调查、关禁闭7天。然而,10月12日,举报人赵某表示,经其暗访得知顾某仍在单位,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是“来单位反省”。
10月11日,岳阳市网络文化建设管理中心官方微博@岳阳政务微博通报称:涉事警察顾某已被执行禁闭,目前已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岳阳市公安局已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行风监督员参与监督。通报提到,经初步查明,顾某与举报人赵某于2015年3月通过“世纪佳缘”婚恋网站相识,后确定恋爱关系并同居生活。
据今日国内新闻报道,“顾某被停职”的消息传出后,赵某称,10月12日下午,她请媒体记者以找顾某办事为由到经侦支队找顾某,工作人员告知顾某还在单位,但未能见到人;对于顾某停职后为何在单位,工作人员解释“也不能让他到外面乱跑,就让到单位来反省”;其随后在记者陪同下到岳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以及警务督查支队询问,从工作人员处得知,目前此事并未以刑事案件进行立案。
据最新国内新闻报道,陪同赵某的媒体记者,证实了上述说法。针对官方通报的“恋爱同居关系”,以及事发时两人是否仍是恋爱关系,赵某没有回应。
就“顾某仍在上班”等说法,10月13日,岳阳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工作人员未回应,让咨询岳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后者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岳阳市公安局宣传科负责人称,事件仍在调查当中,不便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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