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府网首页
设为首页
点击进入优府网RSS订阅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资讯 > 正文

的哥给女乘客发黄图:年龄不小了 交通局:无法受理

发布者:张利  (优府网  — 资讯编辑)   分享 评论 投稿
9月23日晚9时53分,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附近,杨女士通过打车软件预约出租车。“当晚下着雨,气温比较低,我至少等了5分钟那车才到。我因为这事儿挺不高兴的,跟司机理论几句。对方就是阴沉着脸,也没跟我解释。”交易记录显示,当晚10时25分,出租车行驶至目的地浑河堡附近,杨女士给付车费27元。回…

9月23日晚9时53分,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附近,杨女士通过打车软件预约出租车。“当晚下着雨,气温比较低,我至少等了5分钟那车才到。我因为这事儿挺不高兴的,跟司机理论几句。对方就是阴沉着脸,也没跟我解释。”交易记录显示,当晚10时25分,出租车行驶至目的地浑河堡附近,杨女士给付车费27元。

回家没几分钟,杨女士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有个陌生男人加好友。“我在打车的时候,特意看了眼司机,对他长相有大概印象。因为我的手机号码就是软件号,他应该是通过我手机号加我的。我当时还挺惊讶,寻思就坐一次出租车,怎么还要加乘客好友。”杨女士并没有通过。

“过了一天,我就忘记了这件事。因为有其他朋友加我,也把他一起通过好友请求了。直到他跟我打招呼时,我一看头像原来是他!”杨女士并没有回应,也怕删除好友会惹怒对方。

昨晚11时,出租车司机给杨女士发来一张“动态图”,一对赤裸男女动作不堪入目。杨女士非常生气,强压怒火问对方:“你是那天那个出租车司机?”对方回答:“是,美女好。”


的哥给女乘客发黄图:年龄也不小了 交通局:无法受理


“我这几天都很害怕,一直不敢坐出租车,晚上也是哪儿也不敢去。”事发以后,杨女士很生气也很害怕。“坐出租车事后遭遇自己的骚扰,我也担心对方知道家庭住址,万一纠缠会很麻烦。”杨女士说,她准备通过报警方式用法律途径维护权益,也希望通过本报呼吁更多女性注意自身安全。

出租公司:此车号已经作废

根据杨女士提供车牌号码辽AEH5XX,媒体找到沈阳市山峰出租车有限公司。杨姓负责人经过核实确认后表示:“这辆出租车已经报废多年,在交通局有废业手续,而且司机也离职很久了。这是出租车司机用服务卡跟叫车软件公司签订的营运合同,与出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在叫车单上,司机驾驶其他车辆也可能显示这辆车的号码。”他表示,出租公司方面有严格规定,绝不允许员工出现搭讪、骚扰女乘客的情况。

交通局:这种纠纷无法受理

今日国内新闻报道,媒体将情况反映至沈阳市交通局服务热线96123。一名工作人员记录情况后表示:“我们只能受理路面打车产生的消费纠纷。也就是说,乘客必须是清晰看到出租车号牌的打车行为。像这种叫车软件产生的消费纠纷并不在受理范围内。”

男子:我合计她不是小姑娘

根据杨女士提供电话号码,媒体找到涉事司机贾师傅。

媒体:你还记得加女乘客好友,发动态图的事情吗?

贾师傅:不记得,我没做。

媒体:我刚看完当事人的手机截图。

贾师傅:我想起来了,是有这事,好像是昨天发的。

媒体:当时怎么想起来加女乘客好友?

贾师傅:我合计她不是小姑娘,年龄也不小了,应该没事。要是年轻小姑娘我也就不加了。

媒体:你有什么话想对她说吗?

贾师傅:我想跟她说声对不起,以后也保证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律师: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最新国内新闻报道,沈阳敦正律师事务所管明明律师说,每个人的正常生活都不应该受到别人的干扰。像这位出租车司机,不仅加乘客好友,还散布淫秽信息,已经干扰乘客的正常生活。尽管这一情节比较轻,不构成刑事责任处理,但仍然需要面对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中的传播淫秽物品罪,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关注【优府网】官方微信(微信搜索“优府网”或“uninf-media”关注)



(资讯责编:常秀美 )
相关阅读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疑问
    疑问

    0
    难过
    难过

    0
    愤怒
    愤怒

    0
    喜欢
    喜欢

    0
    无聊
    无聊

    0
    鼓掌
    鼓掌

    0
    惊奇
    惊奇

    0
    骂人
    骂人

    0
    (521)
    (521)
    分享到: 投稿
    最新评论
    推荐信息
    资讯 国内 军事 体育 篮球 足球 娱乐 电影 电视 财经 经济 消费 科技 手机 电商 女性 情感 时尚
    文化 历史 文学 旅游 周边 出境 美食 家常 健康 房产 房价 调控 汽车 新车 品牌 教育 视频 博客
    关于优府网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服务条款
    版权所有:山西优府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8-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固定刊物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