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上有木有经常听到这句话“请帮我转条广告。”今后可不能轻易答应了,因为稍有不慎,你可能就违法了。近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实施,根据规定,自然人在自媒体发布广告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普通大众的我们,竟然也会成为连带责任者了。今后你还会帮朋友发广告吗?
帮熟人在朋友圈里推销个商品,这不很常见吗,也会摊上事儿?昨天,司法部中国法制宣传司官方微博“中国普法”转发的一则提醒,让好多人心生后怕:“小心!帮熟人在朋友圈发广告,竟要负法律责任?!”这则提醒转自山东省高院官方微博。
据最新国内新闻报道,9月1日起,新广告法实施,根据新广告法的规定,自然人在自媒体发布广告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稍不注意,你可能会摊上事儿,如果引发纠纷,还会涉及相关赔偿。
“在微信上卖东西广告语必须得吸引人,最好配上图片,最重要的是让朋友帮忙转发广告,让更多的人看到。”谈及做微商的心得,已经有一年销售经验的张女士颇有心得,她卖的抱枕、毛绒玩具等销量都还不错。不过,为了让朋友或者买家帮忙转发广告,她也是花了不少心思。“最简单的就是发红包,一年下来光红包都发出去近1万块。”不过,也有麻烦找上门,“偶尔会有帮忙转发的朋友跟自己抱怨,说有人买了东西不满意,如果想换货还是可以的,退货就算了,这种情况下,我会给帮忙转发的朋友发个红包安慰一下。”
得知9月1日新广告法实施,朋友圈不能任意转发广告后,张女士表示有点担心销量下滑。“因为微商的销售主要是靠这个,今后在编写广告的时候也会更加注意,避免给朋友引麻烦。”张女士说。
网络图片 图文无关
案例:帮朋友转发面膜广告引发赔偿纠纷
市民林女士因为在微信上抢了一个红包,所以就帮发红包的朋友转发了一条面膜广告,谁知道另一位好友看到林女士的面膜广告后,觉得不错,就买回来使用。但是因为这个面膜是三无产品,购买面膜的这位好友的脸部过敏了,要求林女士承担责任。最后,林女士只好自己掏腰包买礼物安抚了这位好友,这起因为朋友圈发广告引发的赔偿纠纷才得以平息。据国内最新新闻报道,对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微博里发出提醒,9月1日起,自然人在自媒体发布广告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此面子是路人,谨慎才是王道。”
朋友圈里哪些内容属于广告呢?
按照新旧广告法中的规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服务”,就是一种广告的行为。刘备说,新广告法已经删除了旧广告法中关于涉及“费用”的前提,因此,自然人不管是否收取了费用,都不影响其所发布的信息,是属于广告的性质。“转发广告的人也属于广告发布者,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1、用情节掩盖广告:一条看上去可读性很强的故事,在末尾处才点出某种商品,这属于隐藏得比较好的软文。
2、朋友圈拍卖:将一件商品拍几张图片,发布在朋友圈。请好友出价竞拍,到约定的拍卖时间截止,价高者得。
3、晒钞票求代理:在朋友圈发布信息,称销售某品牌洗发水产品每月可赚很多钱,同时在朋友圈上发一些晒钞票照片,吸引好友加盟做代理。
4、XXX已经卖疯了:有微商在朋友圈晒出大量出货图片,并且自称“已经卖断货”“卖疯了”“就剩一个了”等等。
5、晒试吃试用:在朋友圈上发布自己拍摄的“试吃试用小视频”,并自己评价。
转发虚假广告最高罚100万
如果市民主体身份属于广告发布者,也的确发布了广告,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按照新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朋友圈发现虚假广告打12315举报
事实上,广告乱象的大量存在让消费者深恶痛绝,依法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呼声一直强烈。
广告法实施20年来首次修订,堪称“史上最严”的处罚尺度震动整个广告圈。由于大批广告文案与新法相悖,商家连夜撤广告、小编吐血改文案的案例比比皆是。事实上,广告乱象的大量存在让消费者深恶痛绝,依法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呼声一直强烈。尤其近年来网络广告发展迅猛,却没有相适应的法律跟上,这导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案件屡有发生。
因此,广告法的修订可谓正当其时。如果说,广告文案字眼的处理是广告圈的事情,明星代言产品负连带责任是明星的事情,那么朋友圈帮熟人转发广告则是涉及普通自然人的“最严”规则。
由于新广告法已经删除了旧广告法中关于涉及“费用”的前提,因此,自然人无论是否收取了费用,都不影响其所发布信息所具有的广告性质。这就把我们最常见的免费为朋友转发广告的行为纳入其中,即是说,只要转发了广告,个人就为广告商品的质量和服务做背书,需对其负法律责任,按照新广告法的处罚规定,最高可以罚款100万元。朋友圈广告之泛滥自不待言,不少人都曾调侃,年终结算需要给我的朋友圈付版位费。出于对熟人的支持,转发广告也是常见之事。但事实上,这种熟人间的举手之劳,朋友间的信任之情,确实为虚假广告提供了绝好的生长环境。近期出现的多个“庞氏骗局”案件都是借助朋友圈、熟人圈的力量而导致影响巨大、涉及面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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