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府网首页
设为首页
点击进入优府网RSS订阅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资讯 > 社会 > 正文

亿万富豪掷700万私人定制征婚仍未脱单起诉婚介

发布者:张利  (优府网  — 资讯编辑)   分享 评论 投稿
身家亿万的富豪动辄以征婚的形式高调登场,但也有人因此惹出官司。“钻石王老五”张先生想通过此方法找个合适的“老板娘”,找了一家婚介所,花了700万元却没有结果。张先生要求婚姻介绍所退还全部服务费但遭拒绝,双方打起官司。据最新国内新闻报道,法院历时1年多,日前终审判决,婚介所退还400万元…

身家亿万的富豪动辄以征婚的形式高调登场,但也有人因此惹出官司。“钻石王老五”张先生想通过此方法找个合适的“老板娘”,找了一家婚介所,花了700万元却没有结果。张先生要求婚姻介绍所退还全部服务费但遭拒绝,双方打起官司。据最新国内新闻报道,法院历时1年多,日前终审判决,婚介所退还400万元服务费。

掷700万私人定制征婚

张先生是一名40余岁的大龄单身男士,为了觅得一位能与自己携手一生的伴侣,张先生于2009年12月开始,同上海某婚介所先后签订了《爱情定制服务协议(高级版)》。协议约定,征婚服务成功后,张先生向婚介所支付30万元年度服务费。

2010年,张先生和婚介所又签订《爱情定制服务协议(尊享版)》,双方约定年度服务费为100万元,还约定“猎头定向覆盖上海、杭州、宁波三个城市”。这一年,双方又前后分三次签订《爱情定制服务协议》,约定由婚介所为张先生提供征婚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或信息,张先生共计支付婚介所服务费700余万元。

合同签订后,婚介所为张先生配备婚姻顾问、心理咨询师,面试人选,推荐人选,建立资料库,在网站、报刊、杂志、电视台等发布征婚广告、海选广告、推广报道,策划、举办最浪漫的全国征婚、多城巡游等活动。

钱是花了,活动也开展了,但效果不佳,张先生始终没能找到女朋友。他认为,婚介所对其有所欺骗,没有为其找到满意的对象,也没有提供服务收费700万余元的凭证。

会计事务所报告存疑

婚介向一审法院提供了会计事务所的鉴证报告,证明其在接受张先生委托婚姻介绍事宜期间,为张先生所做的各项业务支出近500万元。婚介所辩称,根据之前签订的协议,若两年内服务未成功,其须退还张先生各项费用总共130万元。

2014年10月,一审法院以婚介所提供的鉴证报告为依据,未支持张先生索回全部服务费的请求,判令婚介所返还张先生130万元。张先生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一中院在二审中查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中记载的项目支出情况报告,均是根据婚介所提供的资料计算得出,其中诸多费用支出未获得张先生的认可。国内新闻网消息,婚介所自述员工数50人,但是鉴证报告计算工资费用时所附工作人员清单显示远远超过50人。

法院认为婚介公司在与张先生约定的两年服务期内,并未尽合同义务且其出具的500万元业务支出凭证不可信,并在判决中对双方争议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分析。

其一,婚介所在收取张先生高昂的服务费后,在两年时间内仅安排了8名候选人与张先生见面,难以认定其已尽合同义务;

其二,婚介公司为证明自己支出大量费用的主要依据为专业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但是其中包括车辆费用、项目预算、奖金在内的高额开支并无证据证明得到张先生的认可,难以认定这些与张先生婚介项目有直接关联,且报告中记载的奖金实际费用支出比预算支出少40余万元,在不考虑该支出真实性的基础上,这部分差额也应当退还;

其三,鉴证报告中所列员工人数远超出其二审自述的员工数额,该工资项目支出真实性存疑,且将本属婚介所自身营运成本的支出列入张先生婚介项目花费,亦不合理。

考虑到婚介所有一定的特殊性,相关工作确有部分难以量化且婚介所确履行了诸如配备婚姻顾问、心理咨询师、面试人选等合同义务,故二审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及履行情况酌情作出判决,改判婚介所退还张先生400万元。


(资讯责编:常秀美 )
相关阅读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疑问
    疑问

    0
    难过
    难过

    0
    愤怒
    愤怒

    0
    喜欢
    喜欢

    0
    无聊
    无聊

    0
    鼓掌
    鼓掌

    0
    惊奇
    惊奇

    0
    骂人
    骂人

    0
    (521)
    (521)
    分享到: 投稿
    最新评论
    推荐信息
    资讯 国内 军事 体育 篮球 足球 娱乐 电影 电视 财经 经济 消费 科技 手机 电商 女性 情感 时尚
    文化 历史 文学 旅游 周边 出境 美食 家常 健康 房产 房价 调控 汽车 新车 品牌 教育 视频 博客
    关于优府网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服务条款
    版权所有:山西优府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8-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固定刊物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