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府网首页
设为首页
点击进入优府网RSS订阅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资讯 > 国内 > 正文

滴滴快的合并 服务体验的提升是王道

发布者:任波  (优府网  — 资讯编辑)   分享 评论 投稿
作为情人节的2月14日早已摆脱了舶来品的色彩,融入了中国青年男女的日常思维与生活。不过,在昨天,促使许多青年男女引发“再度相信爱情”这一调侃的,不是某两个人的爱情经历,而是两家打车APP滴滴与快的的宣布合并。所谓“不是冤家不聚头”,在过去两年多打过中国史上最大营销战争的滴滴和快的,各…

作为情人节的2月14日早已摆脱了舶来品的色彩,融入了中国青年男女的日常思维与生活。不过,在昨天,促使许多青年男女引发“再度相信爱情”这一调侃的,不是某两个人的爱情经历,而是两家打车APP滴滴与快的的宣布合并。所谓“不是冤家不聚头”,在过去两年多打过中国史上最大营销战争的滴滴和快的,各自的CEO都在这一特殊日子宣布“在一起”,这一决定引发的争议也顿时炸开了窝。

最先引发人思索的一个问题,当然是两家公司为何要合并。从市场上较为流行的分析来看,基本维持在下述几点:其一是两家公司所圈占的消费者份额基本到了底线,据《中国打车APP市场季度监测报告2014年第4季度》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中国打车APP累计账户规模达1.72亿,其中滴滴、快的两家公司共同占据了近1.7亿的账户量。未来固然还会在拓展用户上发力,但此前极速增长的现象将一去不复返了。其二,双方在过去一年的烧钱大战已经结束圈占用户的历史使命,继续烧钱补贴,只能两败俱伤,相反合作之后则可能带来“1+1>2”的效应。

合并带来的是一个估值超过60亿美金的新锐互联网企业,紧接着引发的疑虑便是,两家公司的合并是否将造成垄断问题。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目前两家公司都尚处于烧钱阶段,未能探索出成熟的“盈利模式”。换言之,不管合并还是分开,打车软件的商业模式并未成熟。从这一角度出发,现在来谈垄断还操之过急。当然,基于对趋势的忧虑是可以理解的,不过对于互联网公司来说,用户并非“羊群”,通过满足用户的需求、做好用户的体验才是企业的生存发展之道。即便合并可能是制造垄断的重要环节,但只要企业出现绑架客户的情形,法治的作用也就有必要出场。

最新国内新闻了解,对于今天的城市居民而言,庞大的城市和拥堵的交通构成了出行最大的障碍,如何利用移动互联网来精准打理自己的出行计划,这是一项迫在眉睫的社会需求。不管是滴滴、快的,还是易到用车、神州专车,这些企业都在用创新的方式来满足社会的需求。在人们的出行方式被新事物重构之际,势必会遭遇监管上的难题,甚至引发垄断经营的忧虑。然而,面对创新性的事物,尤其是能够解决现实需求的创业,监管者与消费者应当以更加开放的心态去迎接和拥抱新的变化。

事实上,打车软件通过补贴的方式促使司机和用户进入“O2O”的模式,从而完成了移动出行的第一步。这一过程中,司机和用户都获得了数额不等的优惠。接下来,对于企业和背后的投资者而言,如何建立一个商业生态系统,使得移动出行的用户不仅仅是基于补贴来出行,或者不仅仅是基于出行来支付费用,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在这一系统中,用户是感性的,但更是理性的,只有确保用户的利益,做好用户的体验,系统本身才能不断丰满、持续。

从上述角度来说,舆论对于滴滴快的合并可能造成的垄断倾注了过多关注。相反,一如两位联合CEO所指出的,移动出行在代驾、公交、拼车和地铁的应用还不完备。可以预见,在未来,移动互联网对于人们出行的影响将会更加深刻,影响波及的范围也会超出出租车和专车两类。对于消费者而言,面对情人节两家打车软件公司合并的“爱情”,不必过于在意垄断,而只需要在未来关注二者团队整合后推出的服务体验。没错,体验为王,没有创新性的服务,没有进步的服务,合并就没有意义。


(资讯责编:任波 )
标签:最新国内新闻 滴滴快的合并 打车软件 2015年02月15日 09:38   [查看原文]  
相关阅读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疑问
    疑问

    0
    难过
    难过

    0
    愤怒
    愤怒

    0
    喜欢
    喜欢

    0
    无聊
    无聊

    0
    鼓掌
    鼓掌

    0
    惊奇
    惊奇

    0
    骂人
    骂人

    0
    (521)
    (521)
    分享到: 投稿
    最新评论
    推荐信息
    资讯 国内 军事 体育 篮球 足球 娱乐 电影 电视 财经 经济 消费 科技 手机 电商 女性 情感 时尚
    文化 历史 文学 旅游 周边 出境 美食 家常 健康 房产 房价 调控 汽车 新车 品牌 教育 视频 博客
    关于优府网联系方式 网站地图服务条款
    版权所有:山西优府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8-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固定刊物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