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地铁乘客须知》最新补充规定:衣冠不整、醉酒等不文明行为者不得进站乘车。有网友质疑新规有歧视弱势群体嫌疑。相关人士解释,此规定中的衣冠不整者,主要指被乘客广泛反映的在地铁中乞讨的人群,并不包括因为其工作等原因造成衣物有污迹的人。
早在《沈阳地铁乘客须知》之前,《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明确禁止在列车车厢内饮食。上海、香港、深圳等城市也出台了此类规定。不过,北京市的相关规定胎死腹 中,北京市法制办迫于舆论压力,在拟提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待审议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稿中,将备受舆论关注的“地铁禁食”条款删去。
关注今日最新国内新闻内容,地铁禁止禁食入法,在不少人看来是小题大做,是将道德问题法律化。其实,这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法纪不张,道德不立。法律建设与道德建设相得益彰。地铁禁食无疑是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的双赢之举。
地铁乘坐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当然,地铁禁食和“衣冠不整者禁乘地铁”有着很大的不同。比较而言,“衣冠不整者禁乘地铁”不太靠谱。
首先,“衣冠不整”界定起来有较大难度。“衣冠不整”是一个形容词,说的是某些人穿戴不够整齐。从字面意思不难看出,衣冠不整是一个相对概念。比如说,干露 露、郭美美的衣服虽然光鲜,但比较暴露,算不算衣冠不整?再比如说,有些人衣服上少了个把钮扣,有些人穿风衣本来就不扣钮扣,算不算衣冠不整?地铁方面这 一规定,显然让自己陷入两难境地。
其二,“衣冠不整”的原因各异。由于种种原因(比如因病致贫),尚有一部分人食不果腹、衣不蔽体;还有些人员(比如从事艰苦工作的还有野外作业的)的确是不 得已而“衣冠不整”。不能因此剥夺这部分人乘坐地铁的权利。事实上,面对质疑,沈阳地铁相关人士也出面解释,规定中的“衣冠不整者”,主要指被乘客广泛反 映的在地铁中乞讨的人群,并不包括因为其工作等原因造成衣物有污迹的人。既然如此,沈阳地铁方面何不直接禁止乞讨?
因此说,“衣冠不整者禁乘地铁”,与其说是《沈阳地铁乘客须知》对弱势群体的歧视,不如说是沈阳有关方面出台相关规定时太过随意,或者不够严谨。政府部门出 台任何规定,都离不开民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如果《沈阳地铁乘客须知》出台之前,能够多听听社会各方的意见,或许就不会闹出这样的笑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