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越来越猖獗的“买分卖分”现象,日前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对违法图片的审核力度,核实前来处理违法的驾驶人和违法当事人是否一致,打击非法中介,遏制“买分卖分”现象。
今日社会资讯,目前,交通违规非现场执法容易产生驾驶人难以甄别的难题,理论上不管谁的驾照拿来都能对应扣分,在可能性上都是成立的。这一模糊地带的存在,客观上为“买分卖分”产生了土壤,合理性易于成为“买分卖分”的隐蔽外衣。而主观上“买分卖分”契合了多方利益,买分者避免被扣超分驾照失效,卖分者则充分利用了驾分的“剩余价值”得到了实惠,非法中介不过是充当了各取所需的纽带,成了“皮条客”。至于交通执法部门,车主主动消除违规记录,接受经济处罚和扣分,对正常执法无损,通常显得很暧昧。
可见,交通违法上“买分卖分”成为普遍现象并不是孤立的,症结并不在于非现场执法驾驶人甄别难的问题,根源还是诸多规则方面存在显性漏洞。首先,“买分卖分”中,买分的动机不高尚,而卖分更是直裸裸的“寻租”行为。坦率地讲,一个驾照能够有效“出售”的不过11分,能够获利不过区区千元,为追求蝇头小利而致“买分卖分”泛滥,说到底还是违法的成本太低,几乎是“零风险”。事实上,不管是道交法还是驾驶证管理办法,都没有对“买分卖分”行为设计应有的惩处机制,还存在法规上的空白。
其次,“买分卖分”涉及驾照管理上的漏洞。比如,最常见的“偷驾照分”现象,驾照被冒用充当了“卖分”的冤大头。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执法的程序不严谨,不验证、不辨人,随便拿个驾照就可以扣分,缺少了交警执法责任的备查机制;另一方面信息管理混乱,缺少透明性,失却了外部监督的条件。而这些机制的缺失,更易于滋生出内外勾结、“兔子”横行的土壤。
再次,交通执法缺少规范程序与责任的倒逼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交通部门对执法行为,既是运动员,也是裁判员,自己约束自己更易产生利己选择性执法。对于“买分卖分”,甄别违规者困难固然是一方面,不愿意去堵塞漏洞,睁一只眼闭一眼,甚至为利所惑去充当“内鬼”,或许才是问题的关键。
治理“买分卖分”不能仅仅头疼医头,应更多地从规则上修补漏洞。既要从法规方面,不断提高违法与失信的成本,让“买卖分”者付出更大的代价,如卖分者注销驾照若干年内禁止申请,买卖分者产生信用污点,追索违信成本,给“买分卖分”划出红线。同时,也要从制度机制上,完善对交通执法监督的设计,引入外部监督与问责机制,规范交通执法权力制约,完善驾照管理、审查、执罚相关程序与具体责任,倒逼驾照扣分管理更注重程序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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