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社会资讯,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最新规定,云南白药终于修改了药品说明书,承认药品配方中含有草乌成分。草乌又叫断肠草,其中所含乌头碱有一定毒性,超量使用会危及生命。长期以来,云南白药已经引起多例严重中毒,却一直以其是国家保密配方为由,拒不公开和承认药品中的有毒成分,受害患者告上法庭也因同一原因屡屡败诉。去年,香港特区政府化验所发现,云南白药样本中含有毒性物质乌头类生物碱,云南白药在香港、澳门被禁售。
可见,这次药品说明书修改,是一次迟到的纠错。事情至此,尽管云南白药董秘称:“通过独特的炮制、生产工艺,云南白药中所含的草乌的毒性成分可基本消除,在安全范围内。”但这显然既不能弥补已经造成的伤害,更不能打消消费者在云南白药用药安全上的顾虑。反而凸显了类似中成药存在的安全风险,暴露了传统配方保护机制,在观念和实践中都显得陈旧落后。令人费解的是,云南白药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在上述过程的表现可用消极、被动、冷漠概括,看不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何在,他们似乎丝毫不担心企业自身和产品被市场所抛弃。尤其可笑的是,云南依然以国家保密配方为挡箭牌和护身符,拒绝在内地销售的药品中标明成分及含量。云南白药董秘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注云南白药安全性问题的说明》中提到,自1956年以来,云南白药的配方、工艺被国家相关单位确定为国家秘密。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凡列入国家秘密技术项目的品种,其说明书、标签可不列成分项目。”但是,以膳食补充剂形式在美国市场销售的云南白药中,却有着详尽的成分和含量明细,——两相对比,云南白药的成分和含量显然只对国内消费者“保密”,面对如此的“配方自信”,让人禁不住要问,这算哪门子的“国家机密”?
有行家指出,云南白药有隐患的成分,远不止草乌一种,其所含的三七、重楼等成分,使用不当也可能导致溶血出血、肝肾损伤。2009年、2013年分别有两位律师将云南白药及其经销商告上法庭,控诉云南白药侵犯了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知情权,未尽到警示义务,然而这两次诉讼都因云南白药以“国家绝密配方”为由抗辩而被驳回。
药品安全,人命关天。药品的知识产权通过制度得以保障,无可厚非;但在公众的知情权和商家的秘方之间,在消费者权益和商家的利益之间,孰轻孰重,孰是孰非,并不难判断。本来动机正面、用心良苦的药品配方保护机制,却被商家所利用,以至于效果适得其反,损害了公众健康,甚至给患者的生命安危埋下隐患,妨碍了患者和医务人员主张正当权利,那么,依据已有的事实加以反省,找到现有保护机制失灵的原因和不足所在,并及时加以改革和调整,显然应该是监管部门的当务之急;同时,这也是公众和社会的根本福祉所在,还是云南白药这类迷失在政策保护中的企业从挫败中重生和持续发展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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