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晚8点半,段小姐在长沙火车站送完同事后,跟另外两名男同事一同坐上了一辆7路公交车。因为火车站是始发站,乘客上车后还有不少空座位。上车后,段小姐跟着同事一起坐在了老弱病残孕优待座上。因为来了例假,又上了一天班,身体很疲乏,她便靠在座位上,看着窗外“放空自己”,其间还打了会儿盹。
大约20多分钟后,处在发呆状态的段小姐突然感觉脑袋右上方被重重地敲了一下,她说当时以为是熟人,摸着头扭过去一看,发现身旁站着一个身穿深色外套的五六十岁的陌生男子,男子质问她为什么不让座。这时,她看到对方身边站着一位抱着孩子的妇女,就赶忙站了起来。段小姐觉得很委屈,当时就跟男子理论起来。质问男子:“你干吗打我?”男子理直气壮地说:“要你让座啊!为什么不让座?”接着,男子便一拳打到段小姐的嘴唇上。
关于强制他人让座的新闻已经不是头一次所闻,2010年,燕赵都市报就报道,在石家庄公交车上,一位70多岁的老头,在别人让座他不坐的情况下,径直走向一位戴着耳机听歌的年轻女子旁边,用手推搡女子,并直接坐到女子腿上。而2012年8月发生在杭州的一幕,同样令人吃惊,一对夫妻抱着孩子上了公交车,站在一小伙子跟前,因为小伙子没有主动让座,被抱孩夫妻中的丈夫连扇5个耳光。
在公交车上面对老弱病残孕时,要不要让座,回答当然是肯定的。但是,让与不让是个道德问题,没有法律规定必须让座。这就肯定了一个问题,当年轻人面对老弱病残孕时,即使不让座也不违法。一个人在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下,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其正常的生活,假如干涉了便是侵犯人权。至于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群,他们更需要用一种感恩的心来看待社会,而不是倚老卖老或自以为是,因为你的困难不是别人造成的,在需要他人帮助时,你只有更多的表现出有求于人的样子才是明智之举,而不是因为你有困难你就有理由。
由于我们的宣传大多是道德问题,而我们的文化中又以道德衡量事物的成分较多,所以人们往往把道德层面的问题升级为法律问题。让不让座本来是个人的自由,可是在现实中却升级为了一种强制,而强制他人的行为的人却显得理直气壮。实际上,不让座的人不过是欠了一个道德的说法,而强制他人让座的人却已经违反了法律,假如因为让座而致人受伤,可能还涉嫌犯罪。所以,让不让座是个道德问题,强制他人让座则是个法律问题。道德与法律之间孰轻孰重,想必地球人都知道。
笔者这样的解释并非反对让座,毕竟我也有老的那一天,也有需要他人帮助的时候。但是,并不因为我的老或需要帮助就要强制他人,因为我们的道德行为是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下的,正所谓,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如果你不尊重别人,你再老,再有困难,别人也可能不屑一顾,因为别人不是你的儿女,他们没有必须照顾你的法律义务。即使别人有为你让座的义务,但更多的却是维护人身不受侵害的权力。所以,笔者以为,强制他人让座的行为,是一种霸道行为或流氓行为,是一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这样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