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西安患癌老人跳井自杀,据家里人讲老人是受不了病痛折磨。因患癌或其他疾病而自杀在中国并不是孤例,重要的是,如果能深究这背后的真实原因,对于今后的防范具有重要的作用。探寻其中的原因,自然要涉及医疗现状和人们对疾病的态度。
因患癌而自杀的原因大体有三类。一是认为癌症是绝症,难以治好;二是患癌后患者和家庭难以承受沉重的经济负担;三是患癌后难以躲避的巨大而无休无止的疼痛。很多时候这三类原因交织在一起,导致了患者想尽早解脱的极端行为。
尽管世界卫生组织关于癌症的三个三分之一(三分之一的癌症是可以预防的;三分之一的癌症是可以被早期发现,从而治愈的;三分之一的癌症可以通过合理治疗解除痛苦,延长生命)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但是相当多的中国人对于癌症的理解还未从癌症等于死亡转化到癌症可能治愈。
造成这种认知的原因当然有多种,科学传播不够固然是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中国目前对癌症的治疗的种种局限让患者失去了信心。
中国癌症治疗的一种局限是,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近日发布的《中国肿瘤统计年报》显示,中国的癌症治愈率只有25%,但发达国家的癌症治愈率已达到65%。在相当多的患者和家人看到患癌的大部分人都没能治愈时,便进一步强化了癌症等于死亡的观念。
如果进一步深究就会发现,中国和发达国家的癌症治愈率有如此大差距的原因在于诊疗水平较低和治疗不规范。目前,中国受到癌症普查系统的限制和诊治水平较低的局限,很多癌症并不能及时发现,不能早诊断早治疗。一般癌症如果能早期诊断出来,治愈率可以达到65%以上。另一方面,等到人们出现症状后去医院诊断出来后,病人接受诊治的科室和疗法也并不对症,从而造成癌症的死亡率增加。
当然,中国癌症治愈率低也并非只是医疗水平较差的原因,患者的粗心大意和没有养成无病预防、有病早治的“健商”有极大关系。但是,公民“健商”的提高归根结底也是科学传播的责任,因此,也要归结到公共卫生的责任上来。而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看病难和看病贵阻止了人们早查早治,从而延误了疾病的诊治。
这就涉及到一个与目前中国诊疗水平相关的重要原因,即过度治疗。在癌症的过度治疗上主要体现为,对于癌症病人进行大剂量的化疗、放疗,同时又不顾及癌症患者的身体状况和免疫功能。在癌症的晚期,病人身体已经极度虚弱,免疫功能低下,大量使用化疗和放疗不仅让患者难以承受,而且会让患者和家庭的所有积蓄都消耗殆尽,患者家庭少则花费数10万元,多则上百万元甚至更多,但最终的结果可能是人财两空。
另外,我国目前用于临终呼吸支持系统的医疗费占所有医疗支出的75%以上,这其中就包括对癌症病人的临终治疗。但这种做法只是延长病人很短的一段生存期,却给病人带来了更大的肉体和精神上的创伤。因此,“不想再给家人添麻烦”也成为自杀的重要原因。
癌症产生的疼痛让患者痛不欲生,在这个方面,过度治疗起到了雪上加霜的作用,而较好的做法则是对一些中晚期患者进行以止痛为主的姑息治疗,或在治疗癌症的同时对患者进行止痛治疗,以减轻病人的疼痛。对此,世界卫生组织1986年就提出了癌痛药物治疗的三阶梯用药原则。第一阶梯是轻度疼痛,首选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以阿斯匹林为代表;第二阶梯是中度疼痛,首选弱阿片类药物,以可待因为代表;第三阶梯是重度疼痛,首选强阿片类药物,以吗啡为代表。
中国卫生部也在1993年5月14日发布了《癌症三级止痛阶梯疗法指导原则》,包括五个基本原则:首选无创(口服、透皮等)给药,按阶梯用药,按时用药,个体化给药,注意具体细节。
如果能在治疗癌症病人时积极贯彻这些指导性原则,也许就能在未来避免更多的因患癌自杀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