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从黑龙江省教育部门了解到,2013年寒假期间,黑龙江省要求各地普通高中不得随意增减假期时限,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补课,学校校舍不得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开办补习班,各学校可设立返校日,对学生假期生活进行科学系统的指导。
据介绍,黑龙江省普通高中2013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16日至3月1日。按照要求,全省各地高中不得随意增减假期时限,遇特殊情况需主管教育局审批,并报黑龙江省教育厅备案。
为保证高中学生有一个轻松、愉快的寒假,黑龙江省要求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非毕业年级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参与、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培训班。违者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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