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将于2013年初设立渔政局,该局有权对在“越南海域”进行捕鱼作业的本国和非本国的个人与船只采取罚款或是禁止捕猎等措施。越南方面称,此举是为了“强化保护越南的渔业权和领海主权”。这被视作越南对11月27日中国海南省出台《海南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的反制措施。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东南亚问题学者褚浩认为,这是越南效仿中国海上执法部门的一个尝试,“越南为了避免在南海争端中与中国等国发生直接的军事冲突,增加本国的外交手段,建立一个类似中国‘海监+渔政’的混合型执法机构,为将来在南海发生事件或冲突时增加外交回旋空间。”
越南总理阮晋勇11月29日签署“渔政组织运作法令”,规定越南渔政局未来将负责执行海域巡逻、检查、监控,处理渔业业务等工作。
根据该法规,渔政局隶属于越南农业农村发展部水产总局,下设渔政分局,配备公务船执行海上任务。渔政局有权对在“越南海域”进行捕鱼作业的本国和非本国的个人与船只采取罚款或是禁止捕猎等措施,并且可以要求各机关提供有利于执行工作的必要信息,以及倡导法令教育渔民。同时,渔政局也将肩负预防海上灾难和相关救难工作。另外,渔政局也可以建议和参与建立未来渔政工作的机制,其中包括制定政策和法律文件。
该法令将从明年1月25日生效。报道称,这是越南国会今年6月21日通过“越南海洋法”以来首个实施细则。“越南海洋法”将中国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包含在所谓越南“主权”和“管辖”范围内,中国外交部曾向越方提出严正交涉。
越南媒体分析称:“多年以来,中国的渔政船只频繁进入南海海域巡航和护渔,越南在明年成立渔政局显然是有备而来。”
褚浩表示,近年来越南学界、外交界及军界都曾有人提出过学习中国的海上维权经验,“越南政府真正开始重视这个问题是因为今年4月爆发的中菲船只黄岩岛对峙事件,越南见识到了中国维权执法船的威力,很受震动,越方意识到中国的船只不是军事力量,却是准军事力量,它们既做到了海上维权任务,又因是行政执法手段容易被国际社会所接受,为此越南有关部门在研讨了黄岩岛事件后,于今年8月由水产总局向阮晋勇提交了有关渔政执法的相关议案,很快就获得了批准。”
原本越南打算在9月就出台和实施“渔政组织运作法令”,但当时面临经费压力。由于越南不仅要成立中央级别的渔政局,甚至连内陆省份也要相应设置渔政处,机构庞大人员众多,据估算总计需要投入10亿美元,“越南最近的经济发展情况并不理想,今年前9个月的GDP增幅不到5%,低于革新开放以来年7%的增长率,也低于去年设定的7%~7.5%的目标,但越南仍在中国出台《海南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两天后上马渔政局,表现了越南对中方举措的反制决心。”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东南亚问题专家卡尔·泰耶对媒体说,中越两国相继出台允许本国执法船登上他国渔船执法的法令,“势必将引发新的摩擦。”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11月30日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国依据国际法和国内法进行海洋管理,中方重视维护南海航行自由,目前这方面不存在问题。褚浩认为,《海南省沿海边防治安管理条例》本身或是为配合三沙市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条例》的出台是中国有关部门对于整体与局部问题的思考,有些问题不需要外交部出面解决,这样更容易管控与周边国家发生的危机。但这些新思维也值得探讨,我们的手段还可以更丰富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