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府网首页
站点地图
登陆
注册 点击进入优府网RSS订阅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资讯 > 社会 > 正文

河南周口一警察贩卖公民信息获利6万

发布者:靳建刚     组织:山西优府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人童某,男,1984年7月生于商城县,大学文化,捕前系河南省周口市商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警察。案发后,办案人员从被告人QQ邮箱中,提取已发出的涉案邮件中包含公民个人信息12441条,赃款被告人已全部退缴。 2010年11月至2012年4月期间,童某利用其在商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之便,将通过公安内部…

被告人童某,男,1984年7月生于商城县,大学文化,捕前系河南省周口市商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警察。案发后,办案人员从被告人QQ邮箱中,提取已发出的涉案邮件中包含公民个人信息12441条,赃款被告人已全部退缴。

 

2010年11月至2012年4月期间,童某利用其在商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之便,将通过公安内部网络查询的公民个人人口信息、车辆信息、宾馆入住信息等,以开设淘宝网店、QQ聊天、飞信聊天等方式,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共计61429.01元。其中通过114***499@qq.com 支付宝账户非法获利25329元;向周某(另案处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31010元;向赵某(另案处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100元;向QQ号为289***688用户出售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4290.01元;向QQ号为106***468的用户出售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7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童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归案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系初犯,具有悔罪表现,在案发后能退出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标签:贩卖公民信息 2012年11月19日 14:54    [查看原文]   
推荐产品
最新评论 我要评论(0)
本周排行
推荐信息
资讯 国内 军事 体育 足球 篮球 娱乐 电影 音乐 财经 金融 能源 科技 数码 IT 女人 情感 职场
旅游 周边 出境 美食 家常 健康 房产 装修 二手 汽车 购车 养车 动漫 动画 漫画 文化 教育 图片
关于优府网 联系方式网站地图服务条款
版权所有 2008-2012 优府网 Copyright 2007-2012 uninf.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固定刊物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