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住保办常务副主任邹劲松介绍,“十二五”期间,全市计划建设、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以上。这个数字看起来是足够大了,但这100万套保障房的构成都是哪些呢?中国的保障性住房分为四类,分别是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和两限房。其中具有房屋产权或部分具有产权的是经适房和两限房,也就是说,相比于这两种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和公租房更具有“济贫”目的,因为它们是针对“更穷”的那一部分人。
整理北京已有和在建的所有保障房项目,会发现,在朝阳区,目前有保障房项目26处,其中经适房8处,两限房15处,两者共占比88%;在海淀区,目前有保障房项目20处,经适房7处,两限房8处,两者共占比75%;在丰台区,目前有保障房项目21处,其中经适房4处,两限房12处,两者共占比76%;在石景山、通州、顺义、大兴、房山、昌平和密云,总共有保障房项目56处,其中经适房11处,双限房37处,两者占比86%。综上,目前北京所有的保障房项目里,经适房、两限房共占比超过了80%。在北京2012年新建和在建的34处保障房项目中,廉租房和公租房项目一共只有9处,占比26%。
而廉租房、公租房作为保障房的重点却被忽视。2007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明确表示,必须用廉租房取代经济适用房,作为住房保障体系的中心。政策的转变让一些城市开始标榜自己完成了多少廉租房建设,而经适房却盖得甚少。但是,北京的例子已经证明很多城市仍然是热衷于盖经适房和两限房,同时却热衷于“宣传”廉租房。
根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的统计,2011年年底,广州、上海、深圳和重庆的廉租房项目只完成了目标的24.5%、50%、26.31%和25%。为什么完成不了呢?按规定,各地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但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22个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远未达到上述要求。2007年至2009年,这些城市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并且有1.5亿元廉租房保障金被挪用。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总额中,用于廉租房建设的仅占总支出的1.5%,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不得低于10%”标准。
在廉租房和公租房总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更有雪上加霜的事情发生。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1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称,在16个城市去年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出租2.97万套,其中,有4407套廉租住房被违规租售或另作他用,有4247套廉租住房被分给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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