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三角村农民景怀福伙同彭水、涪陵、渝中等地5名无业农民以生产水泥砖和涂料为掩饰,利用丙酮等制毒原料和反应釜等制毒工具,通过缩合等化学方法加工制造毒品50余公斤。11月14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
被告人景怀福因犯制造毒品罪,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对其限制减刑;被告人周青荣因犯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段国良、景怀胜、侯洪武因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被告人郑洪波因犯制造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3万元。
[来拓荒族发布属于您的资讯,五分钟上头版,元芳,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