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体质达不到要求,这是不太难想像的,现在的很多学生,只要进了学校,学习课本知识就成为第一要务,即使不学习也是上网、玩游戏、睡懒觉……在学校缺乏运动,在家也不参加劳动,能有个好的体质吗?其实,何止是学生体质下降。随着现在社会劳动结构的根本性变化,参加体力劳动的人逐步减少,我国民间体育锻炼硬件设施不全、开放不够,加上一些成年人闲下来也去玩牌、打麻将、泡酒吧等,成年人的体质何尝不是每况日下?但学生体质差,不应该成为取消长跑项目的理由。相反,越是学生的体质差,越需要保留女子3000米和男子5000米项目。
首先,女子3000米和男子5000米项目的存在,也不是要求所有女生跑完3000米,男生跑完5000米,完全可以将之作为一个挑战的极限,学生锻炼长跑时追求的目标。而将这个项目取消了,今后学生锻炼就失去挑战和追求目标了。其次,出问题的并非女子3000米和男子5000米项目本身,而是学生的体质出了状况。何不想想学生的体质为什么会变差,再在教学内寻求解决之道呢?毕竟,落实“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提高学生的体质也应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吧?再说,要想办法也不是没办法可想,比如学校除了搞一些运动,平时多倡导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把增强学生体质的工作做在平时,这就是不错的办法。
只可惜,一些学校并没深刻意识到这点,或者不愿意在平时付出,对学生的业余生活不管不问,临到比赛、活动发现问题,才抱怨学生体质差、生活习惯不好,或者做出这种取消女子3000米和男子5000米项目的事情来。这无疑是滑稽可笑的。如果按照这个逻辑,今后人们的法律意识低了,是不是也不去普法,而是直接降低法律的标准或者取消法律就完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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