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提出的“实施对残疾人的特别救助,逐步扩大残疾人专项补助金发放范围”的要求,市有关部门起草了《广州市扩大困难残疾人专项补助金发放对象提高发放标准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拟对困难残疾人专项补助金实行扩面提标。发放广州市困难残疾人专项补助金,目的是强化对广州困难残疾人的扶助,减轻困难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生活压力。从1999年实施贫困残疾人专项救济以来,经历了3次提高发放标准、3次扩大覆盖面。救济覆盖面从低保家庭1级残疾人覆盖到低保家庭的1-4级残疾人、低收入家庭的1-4级残疾人、无收入1级重度残疾人。救助标准按残疾程度从每人每月100元、50元、30元提高到180元、90元、50元。此次则将补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了250元、150元、150元,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此外,该实施意见还规定了专项补助金申领办法等内容。
在认真听取各部门讨论后,陈建华指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特别是困难残疾人保障事业。提高困难残疾人专项补助标准、扩大受益困难残疾群体覆盖面,体现了政府做好“底线民生”的决心。在今后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政府将遵循“底线民生”的原则,做好“托底工程”,将有限的公共资源,集中向困难群体尤其是困难残疾人群体倾斜,重点帮扶有迫切需要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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