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府网首页
站点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点击进入优府网RSS订阅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资讯 > 国内 > 正文

见义勇为受伤治疗期按全勤算 享有的劳动报酬等待遇不变

发布者:彭丹丹     组织:山西优府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要求,因见义勇为负伤的人员,在国家规定的治疗期内,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应当视为正常出勤,原享有的劳动报酬等待遇不变。因见义勇为致残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其工作岗位,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根据要求,因见义勇为负伤的人员,在国家规定的治疗期内,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应当视为正常出勤,原享有的劳动报酬等待遇不变。因见义勇为致残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其工作岗位,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同时,鼓励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减收或者免收见义勇为人员救治期间的医疗和康复费用。


  另外,因见义勇为死亡的人员被评定为烈士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因公(工)牺牲(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未被评定为烈士或者未被认定为因公(工)牺牲(死亡)的其他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不低于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加四十个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的标准对其近亲属发放一次性补助金。



[来拓荒族发布属于您的资讯,五分钟上头版,元芳,你怎么看?]



标签:见义勇为 劳动报酬 2012年11月07日 08:30    [查看原文]   
最新评论 我要评论(0)
本周排行
推荐信息
资讯 国内 军事 ┊ 体育 足球 篮球 ┊ 娱乐 电影 音乐 ┊ 财经 金融 能源 ┊ 科技 数码 IT ┊ 女人 情感 职场
旅游 周边 出境 ┊ 美食 家常 健康 ┊ 房产 装修 二手 ┊ 汽车 购车 养车 ┊ 动漫 动画 漫画 ┊ 文化 教育 图片
关于优府网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服务条款
版权所有 2008-2012 优府网 Copyright 2007-2012 uninf.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 固定刊物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