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幼儿园老师虐待孩子事件屡屡发生。3岁女童的下体被老师放置芸豆,7岁男童被逼接受紫外线“消毒”的惩罚,还有7名儿童因上课说话而被老师用电熨斗烫伤……幼师的毒手频繁地伸向了幼小的孩子们,不禁让我们汗颜。幼师原本是孩子们最希望亲近的群体,可是昔日的“天使”和“知心姐姐”,今日为何变成了“恶魔”和“狼外婆”了?这不仅仅是孩子和家长的悲哀,还是幼师和幼儿教育的悲哀,更是这个社会的悲哀。我们不禁要问:“是不是棍棒下一定出孝子?”不得不承认,由于优质教育资源的匮乏,为了提高教育质量,一些地方对于教师体罚学生事件常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家长因望子成龙,即使对老师的体罚略有微词,但怕得罪老师误了孩子,也只能忍气吞声。可是这样,孩子的尊严、自由、权利、童年的乐趣,几乎被架空。这不得不说是教育的失败。教师在教学中有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但批评并不等于肆无忌惮的处罚,更不等于毫无理由的虐待。靠体罚来教育学生,本身就是教师无能的表现。真正优秀的教师,决不会靠棍棒来教学。就教育而言,我们不仅要重视教育质量,更要保证孩子健康成长。
虐待幼儿事件一再频发,也给我们的幼儿教育敲响了一记警钟,更是引出了幼师鱼目混珠、幼儿园遍地开花、幼儿教育体系尚不健全等一系列沉重的话题。深入思考,我们不难发现“虐童事件”的背后是三方的缺位:教师水平普遍偏低。幼师工作辛苦、工资待遇低,招聘标准也相对较低。一些学校在招聘幼师的时候,只看重个人学历和外在表现,忽视个人内在品德,工作考核也“重量不重质”,幼儿启蒙教育被简单地等同于“带孩子”,现在的幼师职业素质越来越低。还有的幼师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就入职上岗了,连幼儿教育的基本常识、幼儿阶段的年龄性格特征、教育方法等都不懂,耐心更是极其有限,加之管理乏力,这就为“虐童事件”的发生埋下了伏笔。
教育机构良莠不齐。“入园难,难于上青天”,这叫喊声早已传遍大地。幼儿教育普遍存在公办园“稀缺化”、民办园“两极化”、优质资源“特权化”、收费“贵族化”等问题。从我国教育现状来看,由于学前教育没有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不能纳入国家财政统筹,政策上也没有优惠,经费投入少之又少,幼教从业人员及幼教人才严重不足,致使幼儿教育需求大、供给少、收费贵。随着市场利益的驱使,幼儿教育的公益性在逐步淡化,在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公立幼儿园转为民办的趋势。当幼儿教育的基础性、公共性和公益性被忽视,各级政府将幼儿教育的主要责任推向社会力量和市场之时,不少不良机构便趁机办起了幼儿园来。他们办学的目的就是为了敛财,随便招聘一些人来就能当教师,根本不顾幼儿的安全、饮食、起居,类似“虐童事件”的发生必然在所难免。外部监督疲软乏力。几乎在每一次的“虐童事件”后,当事人受到的处罚只是罚款或者辞退,随后便不了了之。更有甚者,从一家幼儿园换到另外一家幼儿园就职,继续将无形的魔爪伸向了幼儿。面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的明文规定,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案例少之又少。简单的处罚根本无法起到震慑作用,加上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我们只有看着悲剧一次次上演。